摘要:2020年一級造價工程師于10月24日開考,《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土建)也考完了,希賽網造價工程師頻道為大家整理了2020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真題如下:
2020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已于10月24、25日考完,希賽網為考生整理了2020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土建)考試真題及答案供大家參考!
2020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土建)》真題和答案(二)
試題二:(20分)
某國有資金投資的施工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公開招標,并按規定編制了較高投標限價。同時,該項目采用單價合同,工期為180天。
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使用了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并對招標人認為某些不適用于本項目的通用條款進行了刪減。招標文件中對竣工結算的規定是:工程量按實結算,但竣工結算價款總額不得超過較高投標限價。
共有A、B、C、D、E、F、G、H等八家投標人參加了投標。
投標人A針對2萬m2的模板項目提出了兩種可行方案進行必選。方案一的人工費為12.5元/m2,材料費及其他費用為90萬元;方案二的人工費為19.5元/m2,材料費及其他費用為70萬元。
投標人D對某項用量大的主材進行了市場詢價,并按其含稅供應價格加運費作為材料單價用于相應清單項目的組價計算。
投標人F在進行報價分析時,降低了部分單價措施項目的綜合單價和總價措施項目中的二次搬運費率,提高了夜間施工費率,統一下調了招標清單中材料暫估單價8%計入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報價中,工期為六個月。
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招標人接到投標人H提出的異議:第一中標候選人的項目經理業績為在建工程,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已竣工驗收”的工程業績的要求。
問題:
1.編制招標文件時,招標人的做法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招標文件中對竣工結果的規定是否妥當?并分別說明理由。
2.若從總費用角度考慮,投標人A應選用哪種模板方案?若投標人A經過技術指標分析后,得出方案一、方案二的功能指數分別為0.54和0.46,以單方模板費用作為成本比較對象,試用價值指數法選擇較經濟的模板方案。(計算過程和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
3.投標人D、投標人F的做法是否有不妥之處?并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
問題1:
(1)編制招標文件時,招標人的做法不符合規定。
理由:使用《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應不加修改地引用通用條款,不得刪減。(2)招標文件對竣工結算的規定不妥,
理由:采用單價合同,工程量按實計算,竣工結算價款可能會超過較高投標限價,不得規定竣工結算價不得超過較高投標限價。
問題2:
(1)方案一費用=2×12.5+90=115萬元
方案二費用=2×19.5+70=109萬元。109<115,投標人應選用方案二。
(2)方案一單方模板費用=115÷2=57.5《元/m2)方案二單方模板費用=109÷2=54.5(元/m2)
方案一成本指數=57.5/(57.5+54.5)=0.51 方案二成本指致=54.5/《57.5+54.5)=0.49
方案一價值指致V,=0.54/0.51=1.06
方案二價值指數V,=0.46/0.49=0.94 V1>V2,選擇方案一。
問題3:
(1)投標人D不妥之處:按含稅供應價格加運費作為材料單價用于相應清單項目的組價計算。
理由:若材料供貨價格為含稅價格,則材料原價應以購進貨物適用的稅率(13%或9%)或征收率(3%)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并且材料單價是由供應價格、材料運雜費、運輸損耗、采購及保管費構成的,不能只用不含稅的供應價格和運費組價計算。
(2)投標人F的不妥之處:統一下調了招標清單中材料暫估單價8%計入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報價中。
理由:招標文件中在其他項目清單中提供了暫估單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其中的材料應按其暫估的單價計入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中,不得下調。
問題4:
(1)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做出答復。
(2)做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經核查后發現在招投標過程中確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且影響評標結果公正性的,招標人應當重新組織評標或招標。
(3)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與招標人預期差距較大,或者對招標人明顯不利的,招標人可以重新招標。
造價工程師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