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備考中,把握住各章節知識點是很重要的,希賽網證券從業資格頻道為您提煉出了各章節重要知識點,希望能幫助考生高效備考順利備考。本次分享的是《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一章第二節“公司法”知識點知識點。
本次分享的是希賽網證券從業資格頻道為您提煉整理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一章“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二節“公司法”系列知識點。
第二節 公司法
知識點10、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的職權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① 檢查公司財務;
② 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③ 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④ 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⑤ 依照公司法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⑥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知識點11、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
(1)股權轉讓的基本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2)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轉讓股權的規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3)關于股權收購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① 公司連續5年不詳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② 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③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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