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農業大學專升本招生政策
摘要:本文是2022年湖南農業大學專升本招生政策,包含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等信息,報考湖南農業大學的考生注意啦。詳情見下文。
湖南農業大學2022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專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及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教發〔2022〕3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現結合學校基本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性質、層次、類型與地址。
學校中文名稱:湖南農業大學
學校英文名稱: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國標代碼:10537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性質:農業農村部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設重點高等學校,主管部門為湖南省人民政府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學校
學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農大路一號
第三條 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學習期滿,考核合格,頒發湖南農業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湖南農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31-84635373
監督電話:0731-84618683
招生網址:https://jwc.huna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hunau.edu.cn
郵政編碼:410128。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決定,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校教務處負責制定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招生政策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八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廳的文件精神實施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的管理,2022年學校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計劃220名,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為:
第一類,招收“湖湘工匠燎原計劃”車輛工程專業,招生計劃27名。
第二類,招收種子科學與工程專業,招生計劃32名;招收動物科學專業,招生計劃65名;招收水產養殖學專業,計劃32名;招收環境工程專業,計劃64名。
第三類,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招生計劃和競賽獲獎學生免試招生計劃共計10名,該類計劃包含在第二類計劃中。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九條 報考我校的各類考生必須符合《實施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同時報考專業須與《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嚴格對應。
第十條 “湖湘工匠燎原計劃”車輛工程專業的招生對象范圍為參加世界技能競賽、中國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同時參加的競賽賽項為:汽車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汽車智能技術測試與裝調,新能源汽車技術與服務,嵌入式技術與應用開發,嵌入式技術應用開發,飛機發動機拆裝調試與維修,船舶主機和軸系安裝。
第十一條 競賽獲獎學生免試招生計劃招生對象范圍包括高職(專科)就讀期間(截止到2022年3月1日)獲獎的兩類應屆畢業生:第一類是獲得世界技能大賽、中國技能大賽一類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一、二、三等獎,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應屆畢業生;第二類是獲得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銀獎的應屆畢業生。
第十二條 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招生計劃招生對象范圍按照《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予以界定。
第五章 考試方式和考試大綱
第十三條 考試方式
1.報名參加“湖湘工匠燎原計劃”、競賽獲獎學生免試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招生計劃的考生暫定于2022年4月16日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測試將視新冠疫情情況采取線上或線下方式進行,具體要求見學校公告。
2.報名參加普通計劃和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計劃的考生暫定于2022年5月8日到湖南農業大學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具體要求見學校公告。
第十四條 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1.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采取線上或線下面試形式,面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文化課考試科目及大綱按湖南省教育廳要求,學校各專業考試科目均為3門,每門課程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方式為閉卷,各專業考試科目如下表所示。

考綱見附件。
第六章 報考流程
第十五條 考生注冊報名及志愿填報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和《關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2〕1號)文件執行。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及“學校負責,接受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管理機制組織開展錄取。
第十七條 “湖湘工匠燎原計劃”,按照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確定錄取名單。
第十八條 競賽獲獎學生免試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招生計劃,兩項計劃合計10名。在保證兩項計劃具有最相近錄取率的前提下,按照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確定錄取名單。
錄取率等于錄取人數除以實際參考人數。
第十九條 普通計劃和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計劃根據各專業錄取完競賽獲獎學生免試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招生計劃后,剩余的招生計劃按考試成績確定錄取名單。適當提高脫貧家庭畢業生的錄取率,原則上不高于本專業常規錄取率10個百分點的比例。具體錄取時,脫貧家庭畢業生與普通考生統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完成后,如該專業的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率沒有達到比例(常規錄取率基礎上增加10個百分點,以該專業脫貧家庭畢業生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進行計算),通過追加并單列部分計劃錄取脫貧家庭畢業生。
第八章 確定錄取名單
第二十條 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和錄取規則,擬定錄取方案,確定預錄取名單。預錄取名單在學校公示7天(同時在校園網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湖南省教育廳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形成學校專升本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一條 2022年7月5日前對擬錄取的應屆畢業考生資格進行審核確認,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取消錄取資格。學校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進行畢業資格審核,經對錄取名單與其在學信網上的學籍學歷信息進行比對核查后,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核查結果辦理最終錄取手續、確定最終錄取名單,并由學校對通過核查的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公示結束后,因學生自動放棄專升本入學資格或其他情況出現的缺額一律不辦理補錄。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各專業每年每生學費暫定為:車輛工程5900元、種子科學與工程3600元、動物科學3600元、水產養殖學3600元、環境工程5900元。2022年如有調整,則按有關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獎、貸、助、勤、補資助體系,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鼓勵學生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完成學業。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措施予以資助。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湖南農業大學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湖南農業大學
2022年3月21日
原網址:https://www.hunau.edu.cn/tzgg/202203/t20220321_316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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