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包頭市青山區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通知已發布。網上報名時間:10月21日至10月30日,現場確認時間:10月30日—11月1日,現場確認地點: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A座18號(地址:青山區勞動路10號)。通知原文如下:
包頭青山區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19〕66號)文件精神及包頭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現就2019年秋季青山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人員范圍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二)受理人員范圍1.具有青山區戶籍或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人員;2.就讀學校隸屬青山區范圍的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及在讀研究生。3.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4.駐青山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2019年認定教師資格所需學歷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含職業高級中學幼師專業,需提供學籍檔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專科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1.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2.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無需參加面試考核;3.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內,需參加面試考核;4.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初等層次成績《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需參加面試考核。 特別提示:2018年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底。2020年應屆畢業生,若在2018年考取了自治區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在2020年春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時有效。
(四)普通話水平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母語非漢語者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指定醫院體檢合格者。
(六)專業要求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七)高(中)等院校在校學生只可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按照相關政策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書。例如,2020年各級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均不能參加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就讀學校隸屬青山區范圍的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及在讀研究生,可分別使用專科畢業證(在讀專升本學生)和本科畢業證(在讀研究生)在青山區申請教師資格。
三、認定流程和時間安排
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申請人網上注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所有申請者均請按照網上注冊—網上報名—現場審核—體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發證的程序進行認定。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上注冊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首頁彈出的網站通知中或在“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需重新上傳。(二)網上報名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申請人具有青山區戶籍或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隸屬青山區范圍的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及在讀研究生,且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選擇青山區教育局。(凡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者請在包頭市教育局認定,確認地點選至包頭市教育局。)
2.申請人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現場審核現場審核時間及地點。凡確認地點選至青山區教育局的申請者請于10月30日—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A座18號(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地址:青山區勞動路10號。可乘26路公交車到青山區市民大廳下車即到。聯系電話:3616024。)教育局窗口進行審核并安排體檢。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申請人在現場審核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5)駐青山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以及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非師范教育類畢業者,參加“國考”的,提供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經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師范教育類畢業者,應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5.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1、2),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函件辦理完畢后,由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并將函件交給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兩地警務部門核實后,將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香港或澳門警務部門。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藍底彩色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后四位)。
(四)體檢 所有申請者請自行下載且A4紙正反面打印體檢表,粘貼與網報上傳同底的照片,在現場確認的同時為體檢表蓋章,并按時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1.體檢時間:申請者持體檢表于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8:00進行體檢;體檢抽血、B超需要空腹;2.體檢醫院:內蒙古一機醫院體檢中心(青山區青山路24號,可乘22、25路。聯系電話:3645698);3.體檢結果由體檢醫院返回,不必自行領取,合格者將與教師資格證書一起發放;如體檢不合格,電話通知本人。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有效期為半年,2019年6月的體檢結果可在本次認定中使用。
(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現場確認時會當面通知本人是否需要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1.測試時間:11月16日上午
2.測試形式: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時間6分鐘;每位考生自備教材,備課時間為30分鐘,考生如需教具、樂器等請自備;
3.需要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申請人請于11月11日關注包頭青山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通知,及時查看具體測試地點、教材使用等有關測試要求,并按規定時間參加測試,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領取教師資格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和體檢均合格者,請于2019年12月19日、20日到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A座18號教育局窗口,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領取《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體檢表各一份(代領需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或戶口原件)。 特別提示:請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體檢表及時存入個人檔案,今后工作單位將會查詢核實。
四、補辦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1.證書發放單位是青山區教育局,證書丟失或損毀,需要補發換發的申請者,請從附件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如實準確填寫有關內容,2008年之前的教師資格證書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單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各一份,1寸藍底照片兩張,2008年之后的教師資格證書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于10月30日—11月1日到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A座18號教育局窗口進行補發換發證書。
2.凡2019年之前由青山區教育局發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需要補辦的申請者,請從附件下載打印(正反面)“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及思想品德鑒定表,按要求填報,貼照片、蓋章,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于10月30日—11月1日到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A座18號教育局窗口進行補辦。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注冊、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國考)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信息,網上報名為預報名,所有報名信息以申請人現場受理時提供的真實證明材料為準,經認定機構審核后方可完成申請。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五)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附件:
1.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香港)
2.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澳門)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4.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及思想品德鑒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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