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下半年廣東河源市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9月11日至9月19日,現場確認時間9月20日至9月21日(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詳情見下文。
2018下半年廣東河源市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市直各有關學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8〕46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認定機構
(一)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9月11日至9月19日。
2.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確定。
3.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辦事窗口:以縣區教育局公告為準。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縣區教育局指定窗口進行辦理(例如,戶口所在地是河源市源城區,則到源城區教育局指定窗口辦理)。
| 序號 | 縣區 | 聯系電話 |
| 1 | 源城區教育局 | 0762-3325219 |
| 2 | 東源縣教育局 | 0762-8833017 |
| 3 | 和平縣教育局 | 0762-5632507 |
| 4 | 龍川縣教育局 | 0762-6758335 |
| 5 | 紫金縣教育局 | 0762-7825521 |
| 6 | 連平縣教育局 | 0762-4322869 |
(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9月11日至9月19日
2.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9月20日至9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申請人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本次認定。
3.辦事窗口:河源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地址:河源市源城區紅星路205號),咨詢電話:0762-3887862。
二、認定范圍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
(二)持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申請人在9月11日至9月19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其中:
1.持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2.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二)受理認定
各級認定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認定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和網上確認,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所有數據審核和生成證書編號。
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注意事項詳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報名須知》(附件2)。
四、提交資料
申請人員須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向本人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供以下教師資格認定相關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絡打印版,雙面打印,一式2份);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學歷鑒定證明。學歷鑒定證明只能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到河源市中醫院進行體檢;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的體檢工作由各縣區認定辦結合實際統籌安排);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六)思想品德情況鑒定(社會人員由工作單位、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等出具思想品德情況鑒定表);
(七)師范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下載打印;
(八)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全日制應屆非師范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無需提交戶籍證明材料,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供相應的戶籍證明材料);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十)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證明(證書)材料請統一用A4紙復印,并按上述順序裝訂好。復印件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留存,原件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要認真做好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學習宣傳,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嚴格管理,規范操作。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政策規定、認定范圍、程序、條件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確保我市今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縣區要及時將本縣區開展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具體時間、工作安排以及有關事項和要求向社會公布,并會同相關部門提前做好普通話測試、體檢、學歷(或學位)鑒定等工作。
(三)各認定機構要做好空白證書發放登記,嚴格控制證書申領數量。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不得擅自將“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數據用于其他信息系統或管理平臺。
(四)各認定機構要加強用印管理,嚴格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統一編號,加蓋相應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公章、鋼印后生效。各認定機構不得用其他印章替代教育行政部門公章。
(五)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僅受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設在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河源市源城區越王大道商務小區內),聯系電話:0762-3297399。
本通知附件不隨文下發,有關材料可在河源教育信息網下載。
點擊下載>>>(登錄河源教育信息網下載查看)
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報名須知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樣式)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樣式)
5.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樣式)
6.學歷鑒定證明(樣式)
7.教師資格認定辦證用照片粘貼表
8.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河源市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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