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浙江師范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細則發布,包括復試時間、復試考核內容、復試流程、招生人數、錄取原則等具體信息,報考浙江師范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
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完成,使復試錄取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根據、省招辦、浙江師范大學有關文件規定并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原則
1.學院復試分數線(包括一志愿和調劑考生)不得低于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堅持科學選拔,確保招生質量。堅持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升研招管理水平。落實信息公開,確保招生復試公開透明。
3.堅持擇優錄取,強化能力素質考核,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組織
學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成立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考生相關資格與材料的審核,各學科成立復試小組,負責本專業復試工作。
復試小組按各復試環節成立專業面試小組(含英語聽說)和思政考核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每個復試小組應配備負責技術支持和考生資格審查及身份識別的專門人員。
三、復試比例
復試實行分批差額復試,一志愿復試比例原則上為1:1.2,調劑復試比例不低于1:1.2。
一志愿按照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公布。
四、資格審核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在規定時間內提交: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
2.應屆生上傳《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若有)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我院將嚴格按照和學校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參見表1。
(二)復試形式
按、浙江省教育廳要求和我校統一安排,我院所有招生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形式,遠程復試平臺及硬件要求、操作規程,詳見學院后續通知。
(三)復試內容
1.遠程復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知識、科研創新能力、外語聽說能力和綜合素質,具體內容參加表1。其中專業基礎知識主要考察內容來自《浙江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復試考試科目。
2.MPA專業的思想政治考試通過網絡遠程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具體安排參見表1。
(四)復試成績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網絡遠程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為40分。復試成績低于120分不予錄取。
(五)其他
1.心理測試
考生在參加遠程復試前需完成線上心理測試,測試時間和方式參見表1。
2.體檢
為減少疫情防控期間考生健康風險,復試體檢統一安排在擬錄取考生報到入學時。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考生如因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或者按規定予以退學處理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調劑
本年度,學院戲劇與影視學、公共管理(文化傳播管理)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尚有調劑指標。參見我校統一發布的調劑公告(http://yzw.zjnu.edu.cn/2020/0506/c4966a322431/page.htm)
調劑基本要求與調劑程序參見我校《浙江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為保障我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進行,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現將學院調劑相關問題說明如下:
調劑原則:1、符合2020年A類地區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和調劑政策;2、調劑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3、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4、在專業學術期刊發表與專業相關科研論文的考生可以優先考慮;5、在校期間綜合表現優秀,能力和綜合素質突出,有下列情況優先考慮:作為課題負責人承擔校級以上科研項目、獲得校級獎學金等;6.我院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MPA除外)。
調劑流程:調劑工作一律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考生登錄“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我校將向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于收到復試通知6小時之內進行確認,否則視為放棄。
復試結束后,合格考生將收到我校通過調劑系統發送的“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6小時內確認有效,超時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待錄取”通知一經考生確認,不再更改。
七、錄取工作
(一)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相加后的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予以優先錄取。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
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5)×70% +(復試成績/2)×3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
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3)×70% +(復試成績/2)×30%
(二)根據和我校文件規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及格(滿分200分,復試成績低于120分為不合格)。
2.資格審查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調劑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6.擬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7.提供虛假信息。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擬錄取公示期間提交定向就業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八、其他
(一)按照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二次復試。
(二)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將按照和學校規定對所有報到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專業能力、學籍學歷和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對弄虛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經核實將取消學籍并通報原單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我院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院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九、信息公開與監督
1.信息公開的網址:
學校:http://yzw.zjnu.edu.cn/
學院:http://ccxy.zjnu.edu.cn/index.asp
2.學院投訴電話:0579-82291991;
學校投訴電話:0579-82283026、82282319;投訴郵箱:yzb@zjnu.cn、jwb@zjnu.cn。
十、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由文傳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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