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浙江財經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細則發布,包括復試時間、復試考核內容、復試流程、招生人數、錄取原則等具體信息,報考浙江財經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
為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和《浙江財經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完善復試工作機制,規范復試組織管理,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強化復試監督檢查,積極穩妥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工作組織
學院成立以院長和書記為組長的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全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監督和統籌管理。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郭劍鳴 沈曉敏
副組長:裴志軍
成 員:吳紹華 楊雪鋒 龔剛敏 戴衛東 操世元
(按姓氏筆畫排列)
秘 書:郭玉飛、邵靜
(2)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程曉東
成 員: 韋曉蓓 潘護林
秘 書:盧怡
(3)復試小組
由學術水平較高、具有副高級職稱及以上或博士學位的碩士生導師組成,成員不少于5人,學術型設秘書1人,專業型設秘書3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本專業考生遠程面試的具體程序、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遠程面試。在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三、工作職責
1. 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2. 復試生源調劑;
3. 復試考生資格審核;
4. 組織網絡遠程復試工作;
5. 復試體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
6. 調劑生源網上確認工作;
7. 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8. 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調劑工作
(一)學術型調劑的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需具有本科學歷或為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應同時達到報考專業所在管理類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和調入專業的復試要求。
3.調劑原則上在學科門類內部進行,考生本科專業應歸屬于管理學大類且報考專業歸屬于公共管理一級學科。
4.調劑考生的報考專業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應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學術型專業。
6.調劑考生原則上初試外語成績達到58分(包括)以上。
7.本科期間各類獎學金、競賽獎項獲得者相同條件下優先。
(二)專業型(MPA)調劑的基本原則
1.符合全國MPA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基本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應達到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
3.自愿服從浙江財經大學調劑招生與復試要求。
(三)調劑流程
1.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會及時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生源缺額情況,并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學院網站發布調劑公告,說明接受調劑的專業和申請調劑的基本條件;
2.研究生院和學院開通調劑咨詢熱線,接受考生咨詢;
3.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擇優遴選調劑考生。
4.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5.調劑復試人員的名單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布。
五、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含單科和總成績)。
2.學院采用釘釘APP遠程網絡復試形式,各項遠程復試常用的條件詳見《浙江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遠程復試考生須知》、《浙江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遠程復試考生須知》。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我院今年學術型研究生復試比列為150%,專業碩士(MPA)研究生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4.嚴格考生資格審查。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審查期間,如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5.復試開始前將對考生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實人認證操作,認證通過后才能開始復試。
6.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二)主要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
5.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復試內容
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提出、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外語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語和聽力水平。
3.綜合能力考查。以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題目為主,綜合考查考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情況。
(四)復試程序
網絡遠程復試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驗證。復試記錄員(秘書)核對、詢問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確認考生單獨在場情況,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或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核實考生身份。
2.考生英文自我陳述(2分鐘左右)。
3.隨機選題。題型分為專業知識和綜合分析兩種。每個專業準備試題庫按編碼排列供考生選取,由考生當場報數字抽簽確定題號。
4.復試小組提問。
5.考生回答。
6.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完成回答后可主動提出結束復試。前一名考生開始復試時,由復試記錄員(秘書)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準備。
7.復試記錄員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確保相關錄音錄像設備開啟。
8.參加復試考官現場獨立評分。
(五)資格審查內容
復試前,學院通過釘釘APP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予復試。
學術型研究生:
資格審查主要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必須攜帶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 除本校(含東方)應屆生外,其他考生須提供《考生表現情況調查表》。社會考生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或者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加蓋印章,外校應屆本科生的《考生表現情況調查表》由就讀院系加蓋印章。
3.學歷證明資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畢業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級學生,必須持有現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經所在學校校長簽字的學分證明,并注明該生在2020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證書。
(4)同等學力考生必須獲得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即2018年9月1日前畢業的同等學力考生方具有復試資格。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專科畢業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學本科結業生按同等學力身份考生對待,須提供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學術型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還應提供所報考專業專升本或參加自學考試本科段,取得大學本科課程合格成績5門以上(由教務部門出具證明)。
(5)外校應屆生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一份(由教務部門蓋章)。
專業型研究生(MPA):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初試準考證(研招網已開通下載);
(3)學歷學籍證明;
①考生提供畢業證書及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考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②境外學歷的考生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③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考生須提供《浙江財經大學2020年MPA考生表現情況調查表》。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或者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加蓋印章。
(5)科研成果及獲獎證明等補充材料。
(六)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總成績為10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總成績計算方法:
(1)學術型研究生
總成績=初試總分÷5×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2)公共管理專碩(MPA)
總成績=初試總分÷3×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
3.按考生的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六、錄取工作
學院根據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接收定向就業考生。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須結合綜合能力考查情況以及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和《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單后續通過郵寄等方式交學院歸檔備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結合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無誤后上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總成績等。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并報備案。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并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紀檢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如有異議請致電0571-867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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