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參加全國管理類聯考,即將進入院校復試環節,且報考2020年華東政法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以下是華東政法大學MPA錄取規則,包括錄取方式和不予錄取的幾種情況。
(一)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總成績。
(二)復試不合格者(即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語測試低于50分),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不得錄取的考生以外的各專業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序,從到低分依次錄取。
(五)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按初始成績70%和復試總成績的30%相加之和從到低分依次錄取。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課單科成績中有一門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七)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據初試成績總分的高低,若初試成績總分也相同,則依據專業基礎課成績的高低,確定是否錄取。
(八)各學院按照錄取標準確定擬錄取名單提交研究生教育院審核,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在研究生教育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后,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
(九)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均不轉入學校。不享受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在讀期間學校不安排住宿。畢業時就業手續按相關政策辦理。
(十)根據有關規定,2020年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歸入今年的錄取名額。除支教團外,不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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