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共浙江省委黨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為做好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有關政策,結合我校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等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基本條件
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接受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考生調劑。調劑考生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入專業報考條件按我?!?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有關規定執行。
2. 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如下:
招生學科(專業)代碼 | 招生學科(專業)名稱 | 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學科(專業)范圍 |
010100 | 哲學 | 哲學 |
020100 | 理論經濟學 | 經濟學類、工商管理學、農林經濟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教育經濟與管理 |
030200 | 政治學 | 政治學、國際關系、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公共管理學 |
030700 | 中共黨史黨建學 | 中共黨史黨建學、中共黨史、政治學理論、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
035200 | 社會工作 | 社會工作、社會學 |
120400 | 公共管理學 | 公共管理學 |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201-英語一和204-英語二視為相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4-數學(農)和396-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自命題科目的相同相近性,由各專業在確??茖W性、合理性以及學術上具有普遍共識性的前提下,根據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科目考試大綱、學科專業特點等因素綜合研判確定。
5.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6.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規定的其他調劑要求。
二、調劑遴選規則
1. 對申請調劑的考生,由各專業根據調劑需求、招生政策和遴選規則擇優遴選,由研究生部進行政策合規性審查復核。
2. 對申請調入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
3. 除上述情形外,對符合調劑基本條件的考生,主要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同時可結合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方向、學科專業背景、科研成果與獲獎情況等學業水平因素綜合評價,擇優遴選。
4. 各專業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 各專業在遴選確定調劑考生之前,須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擇優復試篩查,篩查通過方可發復試通知。
6. 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不同規定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三、調劑工作要求
1. 調劑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政策。
2. 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
3. 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的調劑錄取工作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
4. 調劑系統中調劑意向采集模塊將于3月27日開通,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可查詢、填報意向信息,調劑工作于4月8日正式啟動??忌上忍顖笳{劑意向,然后轉為調劑志愿,也可于調劑工作正式啟動之后直接填報調劑志愿。
5. 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研究生部統一設定。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6. 研究生部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統一管理調劑工作,統一制定調劑辦法、發布調劑信息,統一審核調劑復試名單、組織調劑復試、辦理錄取等。
7.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四、調劑工作流程
1. 調劑信息發布。研究生部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余額情況確定各專業調劑需求,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發布調劑信息。
2. 調劑志愿填報。考生自行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查看我校公布的調劑相關信息,選擇擬調劑的專業,填報調劑志愿。
3. 調劑信息審核。各專業網上審查調劑考生申請材料,根據調劑政策擇優遴選調劑考生,研究生部復核確認后發送復試通知。
4. 調劑考生復試。收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按我校安排參加相應專業復試。
5. 調劑考生擬錄取。研究生部根據復試結果,按照復試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通過研招網發送待錄取通知,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五、調劑復試辦法
1. 調劑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各專業結合本專業招生計劃數與生源情況確定合理的復試差額比例,在滿足生源選拔需要的前提下,適當控制復試人數。
2. 按照我?!?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開展復試與錄取工作。根據招生計劃余額,按照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3.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通過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號中共浙江省委黨校研究生部
聯系電話:0571-89085609、89085607
研究生教育網址:http://www.zjdx.gov.cn/col/col1229656766/index.html
E-mail: zjdx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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