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共浙江省委黨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為做好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嚴格復試、調劑、錄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堅持綜合評價,提升招生質量。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落實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要求,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堅持以人為本,優化考生服務。加強信息公開,及時發布復試、調劑、錄取工作信息;暢通咨詢溝通渠道,以人為本、優化服務,維護考生權益。
二、組織管理
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審議決策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研究生部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復試、調劑、錄取等工作的統籌管理與組織實施。
各學科(專業)制定本學科(專業)復試實施細則,成立復試專家小組,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校紀律檢查部門負責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巡查監督,受理招生過程中的異議、申訴或舉報,接受考生反映問題并及時調查處理。
辦公室、行政處、信息管理部、總務部等相關部門負責做好應急處置、設備技術支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三、復試方案
1. 復試方式。我校全部學科(專業)均采取現場復試方式。
2. 復試時間。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先后分批復試。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于3月下旬開始,于4月7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于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之后擇期開展,于4月28日前完成。各學科(專業)具體復試時間安排見復試通知(屆時通過學校研究生教育網站發布)。
3. 復試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各學科(專業)結合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數與生源情況確定合理的復試差額比例,在滿足生源選拔需要的前提下,適當控制復試人數。
4. 復試內容。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知識筆試(MPA為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綜合面試和英語測試(含聽力與口語)等。英語測試采用面試形式。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考生,以及跨專業報考社會工作碩士(MSW)的考生另需加試。
5. 資格審查。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籍證明等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要求見復試實施細則。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6. 體檢。考生被擬錄取后一周內,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報告提交到我校研究生部,體檢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學資格。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等有關文件及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四、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學科(專業)代碼 | 學科(專業)名稱 | 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 ||
總分 | 單科 | 單科 | ||
010100 | 哲學 | 326 | 41 | 62 |
020100 | 理論經濟學 | 324 | 40 | 60 |
030200 | 政治學 | 321 | 40 | 60 |
030500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334 | 40 | 60 |
030700 | 中共黨史黨建學 | 321 | 40 | 60 |
035200 | 社會工作 | 321 | 40 | 60 |
120400 | 公共管理學 | 332 | 41 | 62 |
125200 | 公共管理 | 203 | 39 | 78 |
五、復試內容說明
1. 專業知識筆試。專業知識筆試旨在進一步考查考生對復試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考試內容同初試內容相互銜接與補充,以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水平。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00分。MPA筆試為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2. 英語測試。英語測試內容包括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兩個方面,重點考查考生英語聽力、會話及口頭表達能力等,主要形式包括用英語會話交流、口頭翻譯短文材料、朗讀短文并回答相應問題等。
3. 綜合面試。重點考查考生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培養潛力及綜合素質等,其中綜合素質包括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以及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實行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考核選拔,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面試以隨機抽取題簽回答問題、專家提問、個人匯報等方式進行。
4. 加試。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考生,以及跨專業報考MSW的考生(本科非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須加試復試專業的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每門考試時間9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60分。
5.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
六、復試權重及成績使用
復試成績由專業知識筆試(MPA為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綜合面試和英語測試三部分成績組成,滿分100分,合格60分。
復試成績=專業知識筆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占比20%)+綜合面試成績(占比60%)+英語測試成績(占比20%)。
總成績=初試成績(占比60%)+復試成績(占比40%),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2. 公共管理碩士(MPA):
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過程管理
規范開展復試工作。加強復試資格審核,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復試考生的身份審核及資格審核。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復試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堅持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考核組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確保公平公正。研究生部會同校紀律檢查部門,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監管,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以備復查。
八、調劑
根據教育部規定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接受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考生調劑。調劑具體要求與辦法按我校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執行。
九、錄取
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學校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具體辦法如下:
1.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通過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復試合格者,根據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復試成績、初試政治理論(MPA為管理類綜合能力)成績、初試外國語成績。
3. 有加試科目的,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若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或弄虛作假等情形者,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6. 我校錄取的考生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7.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責任自負。
十、信息公開與紀律監督
1. 嚴格按規定做好信息公開公示。在復試、調劑階段,提前通過我校網站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實施細則、調劑工作辦法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等信息;在錄取階段,統一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2. 嚴格招生復試過程監管與責任追究。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復試全過程進行嚴格監管,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生考試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堅決抵制“人情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紀違規或違法行為的部門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3. 學校紀律檢查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面巡查與監督,受理招生過程中的異議、申訴或舉報,接受考生反映問題并及時調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責成研究生部或復試專家組進行復議。申訴與監督電話:0571-89082932。
十一、其他
1. 我校研究生教育網站(網址:http://www.zjdx.gov.cn/col/col1229656766/index.html)及“中共浙江省委黨校研究生教育”微信公眾號為我校發布招生考試各類信息的官方平臺。我校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校官方平臺以及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發布相關通知、文件或發送信息,均視為送達,請考生務必密切關注,并保持個人通訊方式暢通。
2.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 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本辦法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和上級政策為準。
4. 本辦法由中共浙江省委黨校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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