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馬克思主義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
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6〕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合格生源的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工作組織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黨委書記擔任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和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系主任和黨支部書記擔任成員,負責組織開展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生資格審查小組,負責與考生聯絡并審查考生的復試資格;下設若干復試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復試;下設成績復核小組,負責復核學院所有復試成績及總分。成立復試監督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學院黨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相關系黨支部書記擔任成員,負責對復試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葉麗 肖慶生
副組長:張路楊 鄔長明
成 員:王晨 李威娜 劉桃秀 胡寅寅 葛陽陽 李俊剛 關靖華
(二)學院考生資格審查小組
組長:張路楊
成員:趙紫微 尚淑敏 高杰
(三)成績復核小組
學院設置兩組,負責核對本組復試成績及總成績。
學術碩士考生成績復核組:范陽鶴 戴心睿
專業碩士考生成績復核組:黃大威 韓冰
(四)復試紀檢監察小組
組 長:肖慶生
副組長:鄔長明
成員:謝云天 王明明 關靖華
三、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
4.滿足教育部規定的其他調劑要求。
(二)考生調劑的學術條件。
1.哲學(學科代碼010100)只接受哲學(010100)調劑。
2.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學科代碼035101)只接受法律(非法學)(035101)調劑。
3.法律(法學)專業學位(學科代碼035102)只接受法律(法學)(035102)調劑。
(三)調劑考生遴選辦法
遴選調劑考生將按照初試總分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調劑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差額比例
學院按照實際情況確定調劑復試分數線。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學院自主確定不低于國家規定的復試差額比例。
(五)考生接受待錄取通知后,一律不予取消待錄取資格。
四、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院負責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考生需準備的資格審查材料:
(一)考生親筆簽名的《考生承諾書》。
(二)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證;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自考生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提供網絡教育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
(三)往屆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本人手持身份證的照片(調劑復試考生提供)。
(五)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六)報考專業所在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復試方式及內容
(一)調劑考生采取網絡遠程面試復試方式。
(二)網絡遠程復試使用“雙機位”,主、副機位均使用“釘釘”平臺。備用“騰訊會議”平臺,正常情況下不啟用,僅在釘釘平臺出現異常時應急使用。
(三)復試采用面試的形式進行,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分為專業素養、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考核三部分內容,復試滿分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
1.專業素養考核,考察考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潛質,滿分50分。
2.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基本理論,邏輯思維、推理及判斷能力,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活動,心理健康等,滿分35分。
3.外語水平考核,考察聽力和口語水平、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流的能力,滿分15分。
4.每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四)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調劑考生采取網絡遠程方式),由學院組織實施。每門課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五)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六、總成績計算
碩士研究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
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30%
七、錄取
(一)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分批次以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分排序,初試總分相同時按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成績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從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原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八、調劑時間安排
學院將根據招生計劃完成情況,開展調劑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安排以學院發布的復試時間為準。
九、其他
本辦法由哈爾濱理工大學研究生處和馬克思主義學院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最新文件為準。
馬克思主義學院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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