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6年浙江海洋大學比薩海洋研究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是保證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根據國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在確保招生的公平性、科學性和安全性基礎上,結合比薩海洋研究生學院(以下簡稱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核方式,確保招生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與信息公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健全,切實維護考生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基礎上,突出對思想政治、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合理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應有明確等級。
(五)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招生工作管理水平。
(六)統一招生標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執行相同的國家招生政策與標準。
二、復試形式
根據相關要求和學科(專業)特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前提下,2026年我院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網絡遠程復試將主要使用“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并以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平臺。面試過程中,面試專家將在指定地點集中進行評審。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負責招生計劃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二)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應嚴格遵循國家、浙江省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全面負責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學院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組織開展復試命題工作,統籌協調各學位點的招生事宜,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要求,確保招生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保障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三)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學院所有學位點的招生復試工作,并設有紀委監督小組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按學科(專業)需求和特點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下設資格審查組和面試專家組,各組須職責清晰、分工明確,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四、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026年,海洋生物學(070703)學術型碩士分數線為A類理學總分275分,單科(滿分=100分)35分,單科(滿分>100分)53分。
2026年,食品與營養(095500)專業型碩士分數線為A類農學總分240分,單科(滿分=100分)33分,單科(滿分>100分)50分。
五、復試過程管理
(一)復試時間與地點
1.一志愿復試時間:4月7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調劑復試時間:根據國家調劑系統4月8日開放后安排。
(二)復試比例
復試比例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差額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時,則以實際生源情況進行復試。調劑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時,則以實際生源情況進行復試。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予復試。加強資格審查,綜合運用人證識別及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等數據比對手段,加強對考生身份及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審核,嚴防復試“替考”行為。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在復試前完成資格審查,并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1.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2寸近照(電子版)。
2.《考生政審表》與《誠信復試承諾書》。
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所在單位政審意見”欄中須由學院黨組織蓋章,在職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須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處蓋章,檔案在街道辦事處的須由街道辦事處蓋章。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
4.應屆生:學生證和《學信網學籍在線認證報告》;往屆生: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和《學信網學歷備案表》。
5.申請“享受退役大學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考生可自愿提供本科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四六級證書及操作技能證書等補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須為原件。考生的報考信息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如有不符,一經查實將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四)面試內容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聽力及口語水平。
專業課測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專業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在面試過程中以口試方式完成。
綜合素質與創新能力測試滿分100分,全面考查學業水平、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
1.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在面試過程中要做到“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考核組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2.每組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獨立評分。學院面試秘書應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試記錄。
3.每位考生全程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聽力及口語考核時間不少于5分鐘。考生明確作答完畢可提前結束。面試結束,須及時將考生作答情況與評分記錄表等復試材料按人裝訂、分批次整理、封存,復試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動,待復試結束后統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
4.每批次復試可多組同時進行,每場次的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小時,避免考生長時間等待。
5.復試所有環節須全程錄音錄像。面試須安排秘書詳細記錄,嚴格紀律。錄音錄像及面試記錄按考生分類整理,妥善保存。
(五)調劑復試
凡達到2026年國家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及我校公布的各專業調劑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請調劑到我校。學院從調劑系統中擇優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根據調劑系統考生信息,首先依據考生初試專業與調劑專業的吻合程度,其次按照考生初試總成績綜合篩選,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由學院招生辦公室發放復試通知。
為了公平、公正、合理選拔調劑考生,現就調劑考生的選拔做以下規定:
1.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食品與營養(095500)相同或相近專業是指09大類專業、0703化學、0710生物學、0832食品科學與工程;海洋生物學(070703)相同或相近專業是指07大類、0836生物工程、0908水產、0905畜牧學。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2.對申請調劑至我校同一專業的考生,若其初試總成績不具備直接可比性,學院根據專業培養需要,設置調劑要求。具體如下:
食品與營養調劑:在符合以上調劑政策前提下,以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的相近度,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優先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為0972食品科學與工程、095135食品加工與安全、0955食品與營養、0703化學、0710生物學、0832食品科學與工程。
海洋生物學調劑:在符合以上調劑政策前提下,以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的相近度,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優先接收一志愿專業為0707海洋科學、0710生物學、0713生態學、0836生物工程、0908水產、0905畜牧學。
3.對申請我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專業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受調劑。每次調劑系統持續開放時間不少于12個小時。
5.以上各專業,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調劑申請。
6.復試工作環節及要求同第一志愿考生。
(六)體檢
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應自行前往現居地二甲及以上醫院完成體檢,并在規定時間內將體檢結果原件(電子版)提交至擬錄取學院。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個別學科專業(領域)可根據需要提出附加體檢要求。
六、復試錄取成績計算
(一)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為各項復試考核成績(百分制)的加權總和。
2.復試成績計算公式:
復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30%+專業課測試成績×30%+綜合素質與創新能力成績×40%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按百分制,總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或測試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60%+復試成績(百分制折算)×40%
七、錄取
(一)錄取工作原則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實行復試淘汰制度。
2.實事求是,復試期間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根據復試辦法及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錄取工作程序
1.加強對錄取數據的審核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多人核對、對照校驗、逐級簽字、分管領導把關錄取數據的審核,確保錄取數據準確。
2.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結合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計劃等,提出待錄取名單。
3.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結束后,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4.擬錄取考生名單經上級主管單位審核通過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
食品與營養專業:0580-2554038
海洋生物學專業:0580-2261531
學院紀委電話:
食品與營養專業:0580-2555085
海洋生物學專業:0580-2261723
八、其他
1.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報學校研究生院備案,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2.本辦法自2026年3月27日起開始實施。
比薩海洋研究生學院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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