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北科技師范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為切實做好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制定依據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5〕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6〕3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5 號)、《關于做好2026年河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6〕1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
(二)復試錄取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
2. 嚴格貫徹教育部錄取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 綜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等,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
二、復試管理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
我校各專業門類復試基本分數線執行國家一區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執行國家二區線。
(二)復試時間及資格審查
調劑工作原則上應在4月8日開始,調劑工作開始前應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
考生接到相關專業復試通知后,須將以下材料電子版按指定途徑和時間要求提交至各二級招生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未按要求提交的取消復試資格。
1. 初試準考證。
2. 學歷學籍材料:非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帶照片頁),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生需提供一份《按時畢業承諾書》。
3. 大學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 有效身份證原件。
5. 本人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6.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鑒定表。
7. 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與定向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
8.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復印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注明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退出現役證》原件(帶公章、照片頁)。
9. 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調劑考生需在調劑志愿的備注欄聲明,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原件。
說明1:資格審查不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說明2: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部網站下載《誠信復試承諾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鑒定表》、《定向就業協議》、《按時畢業承諾書》。
(三)復試比例
生源充足情況下采用差額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各專業復試比例詳見二級招生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遇小數進位取整,最后一名初試總分并列考生均進入復試名單。
(四)復試方式
藝術碩士采用現場復試方式,其他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方式。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為網絡遠程方式復試的主平臺,考生端實行雙機位,“騰訊會議”技術平臺作為備選。
(五)考核內容及復試成績的計算和使用
1. 考生本人現實表現(30分):主要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核。
2.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20分)。
3. 復試科目測試(100分)。
4. 專業知識測試(50分):從考生大學期間成績、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方面,了解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創新能力、對本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考生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5. 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50分):包括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社會實踐、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復試成績(1~5項)滿分為250分,低于15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藝術碩士第3項以專業演奏形式進行,第1~2、4~5項復試考核內容均以面試形式進行;其他專業第1~5項復試考核內容均以面試形式進行??忌鷱驮嚧涡?、試題均以隨機方式生成。
(六)加試要求
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前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均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1小時筆試,滿分均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進入復試。
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藝術碩士加試科目以閉卷筆試形式進行;采用網絡遠程方式復試的專業,加試科目為無監考開卷筆試,以“騰訊會議”方式進行。
(七)加分、照顧政策
1. 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特崗教師”、“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
2. 照顧政策
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國家規定執行。
三、調劑管理
調劑復試相關要求見我校研究生部官網后續發布的相關調劑公告。
四、錄取管理
(一)計劃管理
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后向社會公布,經多次調劑仍生源不足的專業,可將缺額部分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專業,調整后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成績計算
復試各項成績之和為復試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三)錄取規則
各專業根據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向低分錄取。
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高低排序,復試成績再相同的依次參考考生初試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數擇優確定待錄取順序。
因待錄取考生未接受待錄取通知空出的指標,或學校后期調整分專業招生計劃增加的指標,由因指標受限未被待錄取但已復試合格的該專業考生依次遞補。已接受其他院校待錄取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四)體檢要求
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和規定執行。錄取考生體檢一般在入學后進行。
(五)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的情況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加試成績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4)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
(6)體檢不合格的考生;
(7)任何階段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紀作弊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者。
注:情節嚴重的考生,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考生紀律要求
1. 在報名及初、復試過程中,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如實、準確提交報考信息和身份認證、資格審核等各項材料。
2. 自覺服從河北科技師范學院和二級招生單位的統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 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復試規則,誠信復試,不違紀、作弊。
4. 復試過程中不錄音錄像,不保存和傳播與復試有關的內容。
5. 本次復試過程中不傳謠、不造謠、不信謠。
六、信息公開
學校招委會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對于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二級招生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咨詢及申訴渠道等應公開的招生復試錄取信息,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予以公開。
七、監督和復議
研究生部和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對各二級招生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同時公布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
舉報和申訴部門及聯系方式:研究生部聯系電話:0335-8069801,電子郵箱:kyfskm@163.com;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聯系電話:0335-8058540,電子郵箱:jiwei8540@126.com。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在復試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可通過提交實名簽署的書面材料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二級招生單位或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提出實名申訴或舉報,對申訴或舉報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招委會責成各二級招生單位按程序組織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通知考生。
八、其他
(一)本辦法將根據教育部和河北省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最新要求進行及時調整。
(二)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的規定或由學校招委會研究決定執行。
(三)我校及相關二級招生單位將以研招網、學校研究生部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學費、住宿費、學制及獎助政策等詳見我?!?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五)我校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個人及網站發布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信息,未舉辦任何考試培訓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復試培訓工作。我校復試不收取任何費用。提醒各位考生謹防上當受騙。
考研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