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 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 2026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 2026 〕 3 號)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 2026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相關要求,以提高招生質量為重點,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農機院”) 2026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考生進入復試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中國農機院的考生進入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為符合教育部發布的《 2026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 類,工學)相應報考專業門類的分數。
調劑到中國農機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北京市調劑要求和中國農機院 2026 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基本要求如下:
1.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總分 300 分以上(含 300 分),單科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二、復試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復試方式及時間
2026 年中國農機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方式。
一志愿碩士考生復試時間為 3 月 12 日至 4 月 7 日,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 4 月 8 日(含)至 4 月 22 日,具體復試時間以研招網發送復試通知為準。請廣大考生做好準備,合理規劃復試行程。
(二)復試程序
1. 復試通知及復試信息確認
考生應關注研招網 https://yz.chsi.com.cn 及中國農機院研究生院網站 http://grs.caams.org.cn 發布的復試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研招網進行復試確認,提交復試審查材料。逾期未進行復試確認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復試資格。
2.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考生應根據復試安排攜帶身份證件、《準考證》及其他提交材料到指定地點復試報到,復試材料齊全、合格方能進入復試。因未按時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參加復試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3. 復試過程
( 1 )考生開始復試前,應按要求配合復試工作人員進行身份驗證,身份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復試。
( 2 )復試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頭警告制止,不聽勸阻的,可當場取消其復試資格,并上報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按考試違紀處理。
( 3 )筆試階段考生按筆試題目自行答題,完成后統一閱卷。面試階段由復試專家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對考生逐一進行全面考查,獨立打分并完成記錄有關工作。復試考核記錄表和專家獨立評分記錄表在第一時間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動。
復試整體比例按不低于 120% 進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
三、復試工作
研究生復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復試筆試時間 1 小時,側重綜合性、開放性專業知識測試,著重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應用、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可攜帶普通黑色或藍色簽字筆、直尺,期間考生不可以動用通訊設備、不可以與外界聯系、不可以中途離開座位。
(二)面試
面試時間不少于 20 分鐘(含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著重考查考生的英語聽讀、專業知識、思想政治品德等綜合素質與能力。具體內容如下:
1. 英語聽說交流考核;
2. 專業及綜合能力;
①學科(專業)領域知識、畢業設計;
②社會實踐、科研實踐或實踐操作能力等方面情況;
③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現實表現,主要參照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和獲獎表現等材料;
④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復試考生面試順序按隨機順序確定。
(三)考生提交材料
1. 準考證;
2. 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 應屆本科生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往屆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1 )
5. 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考生大學本科課程成績單;
6. 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
7. 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潛質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獲獎證書、已發表學術論文、獲得授權專利,其他科研成果及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
8. 考生簡歷及自述(附件 2 ,包括科研能力、創作實踐、碩士階段設想及研究計劃等);
9. 考生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 3 )。
復試考生名單發布后,參加復試考生須按通知要求將上述材料(掃描電子版,報到時提交紙質版)發送到 grs@caams.org.cn ,未按復試通知要求完整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四)復試工作要求
1. 加大投入保障,選派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人員承擔復試工作,復試場地和設備盡早安排并落實到位,以保障復試工作的順利開展。
2. 復試前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訓,主要培訓內容為:學習教育部、中國農機院有關文件精神,熟悉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熟悉復試工作人員基本行為規范等;明確復試工作紀律、工作內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復試評分標準和評分規則。
3. 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自命題管理規定、考務工作管理規定嚴格管理復試試題工作。違反規定的將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除考生和工作人員外,其他人不得進入復試場所。
4. 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相關資料由研究生院保留 1 年,以備復查。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政策
1. 考生申請調劑須符合教育部、北京市關于調劑政策的基本條件和中國農機院 2026 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
2.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可視為相同。
3. 調劑復試分數線總分 300 分及以上(含 300 分),單科必須符合教育部發布的《 2026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A 類,工學) 。
4. 按照調劑、復試結果情況,中國農機院將動態公布剩余調劑名額。視情況開展調劑工作。
5. 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有較好的科研工作能力、溝通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
(二)調劑程序
所有調劑考生,均須經過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系統”( http://yz.chsi.com.cn )進行調劑。
1. 3 月 28 日起,符合調劑條件且有調劑意向的考生登錄研招網“202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意向采集系統”填報本人調劑意向。
2. 4 月 8 日起,符合調劑條件且有調劑意向的考生登錄研招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本人調劑信息。
3. 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持續時間不低于 12 個小時。開放時間關閉后,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須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開展復試工作。首輪調劑考生復試后,中國農機院將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和招生計劃余額,視情況再次發布招生計劃余額信息。
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 36 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自動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三)調劑復試
調劑復試工作及辦法同上。
五、錄取工作
(一)成績核算方式
1. 復試成績按照復試筆試成績(含專業知識測試)占 40% 、復試面試成績(含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專業及綜合能力)占 60% 的比例核算,其中復試筆試、復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 100 分。復試成績不合格(得分小于 60 分)者,不予錄取。
2. 對于符合要求的考生,總成績按照初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 60% 、復試成績占 40% 的原則(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核算。即:總成績 = 初試成績 × 60% + 復試成績 × 40% 。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須提交本人檔案(學習、工作)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加蓋印章)。
(二)總成績排名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對各個專業考生進行排序。
調劑考生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成績高低排序,復試成績相同的,按復試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
根據已下達招生指標,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出現放棄擬錄取資格的考生,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遞補錄取下一個復試合格考生。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 7 日。
六、體檢
考生在接收擬錄取通知后 10 日內,提供近期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體檢報告。考生確因合理理由無法提供的,提交說明材料,先辦理擬錄取手續。體檢不合格者,根據病情辦理休學(保留學籍)或取消擬錄取資格。
七、相關要求及說明
1. 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中國農機院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復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 ,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以研招網信息平臺、單位網站、電話、電子郵件、微信、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 中國農機院將在新生入學后 3 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咨詢復議與監督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在復試結果公布 3 日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或以電子郵件形式)具體申訴,督察組對投訴和申訴問題進行核查,問題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員會進行復議。
中國農機院監督舉報電話: 010-64883945;
中國農機院考生接待電話: 010-64882504 、 010-64882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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