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都中醫藥大學202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統考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已經發布,內容涉及考博關鍵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請詳細閱讀內容詳情,確保不遺漏重要細節。
博士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和培養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是研究生招考工作的核心環節。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確保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進行。
各學院加強復試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安全性。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各方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考核;堅持客觀評價,切實提高復試質量。
一、2026年統考博士生初試基本分數要求
英語≥50分,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60分,總分≥180分。
二、復試比例及名單
根據2026年博士研究生目錄發布導師統考招生計劃和考試情況,在上線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導師招生計劃在1-2名的按差額不少于2名的原則。報考同一導師按考生總成績擇優確定復試名單。
三、復試相關安排及內容
(一)復試形式:現場復試
(二)復試對象:初試合格考生
所有復試考生均按報考導師進行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應屆生入學前(以錄取當年通知書規定時間為準)無法提供學位證和畢業證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對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時間:5月24日前完成(各學院復試具體時間以學院官網發布為準)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含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面試考核。復試成績為10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20分、面試考核占80分),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得少于30分鐘。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外語聽力考查考生理解外語語言表達的能力,口語測試考查考生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面試中與專業問題同步進行。可通過用外語提問、回答、日常對話等方式完成。外語測試時間不得少于5分鐘。
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側重在邏輯思維、反應敏銳性、科研素質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以及對專業知識掌握的情況。應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等。面試提問內容在考核考生專業綜合能力的基礎上,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各學院應充分考慮組考方式、復試人數、學科專業特點結合各類突發狀況,提前組織專家命制好充足的試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試題泄露。
綜合素質和能力(僅供參考,不作為評分標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思想品德考核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和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考核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關資料及其單位提供的有關材料,也包括復試時了解考生情況。
錄取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錄取成績由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
計算方式為:錄取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評定以百分制記分,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錄取原則
各學院按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中招生計劃名額開展錄取工作,按報考同一導師的考生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各學院必須嚴格按下達的計劃數錄取,不得超規模錄取。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可在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du.cn查詢)。考生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體檢報告交至報考學院。在審查紙質體檢報告中如對體檢存疑,學校有權要求考生到指定醫院復查,確有不合格者,學校有權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四、復試組織與管理
學院是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主體。學院主要負責人是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學院要成立以由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組長,招生、紀檢、保密參與的院招生委員會,負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協調處理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及招生過程中有關問題,審定學院擬錄取名單,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等,負責學院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復試錄取結果。學院復試工作要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流程,全面統籌完成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工作小組成員實行近親屬回避制度。
各復試學科或專業(領域)考核組是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者,負責制定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并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考核人員實行近親屬回避制度。
學院要制定復試錄取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錄取工作,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須實行近親屬回避制度。
學院要對導師、復試面試專家、面試秘書、其他相關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和紀律培訓,做到全員全覆蓋。培訓須包括復試錄取方式的相關政策、內容、程序和紀律要求。培訓要突出明確責任主體和廉潔紀律要求,強調紅線意識和底線意識,重點強化復試錄取程序的嚴格執行,嚴防程序瑕疵。學院必須組織統一培訓,精細分級培訓。培訓務求務實高效。
學院要專題研究做好復試、調劑工作。與學術學位相對照,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要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
各學院要結合自身學科專業特點設計選拔人才方案,經專家組精心論證設計復試內容的考查形式、考查內容模塊,對各模塊考查時間占比及其評分成績占比進行科學論證,力求公平性、科學性最大化。考查內容應涵蓋專業知識、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等。
各學院應按學科(專業)成立以指導教師為主體的復試面試專家組,成員不少于5人,設組長1人,考慮各類突發情況,各學院應提前安排足夠候補專家(不少于2人)。復試面試專家組應由相關學科的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由學院招生委員會遴選,且在學院招生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具體工作。
復試面試專家組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再次統一評分標準,面試時須現場獨立評分并簽名,任何人不得改動評分結果。面試小組原始評分材料須掃描后交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留存備案至少3年。
復試專家須提高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明確復試過程中導師主辦責任。嚴格執行規定程序,嚴明廉潔自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確保面試工作言行規范、高效有序。面試過程中,除統一休息時間外,復試成員不得離場,不得擅自接打電話等。
各學院按復試面試專家組配備足夠的復試秘書人員,確保復試各環節有序、規范開展。秘書成員1-2人(應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擔任),負責考生報到、身份核實、宣講復試紀律,組織考生復試抽簽、維護候場秩序、并對考生復試情況現場記錄和可能的應急處置等,做好復試各流程環節順利進行的保障。
面試小組成員須集中安排進行面試,規范面試工作人員和考生言行。復試全程須全景錄像和錄音。復試程序要規范,復試面試專家組要嚴格掌握復試標準,要確保面試時間和面試質量,復試面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給出評語。復試面試專家組秘書負責記錄、填寫《復試記錄表》等,填寫完后由復試面試專家組組長簽名確認,復試結果應及時告知考生本人。若學院認為需對考生進一步考查時,可再次安排復試。復試小組要對復試結果負責。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認為有必要,各學院可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筆試,面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學院招生委員會及督查小組加強復試工作監察和督導,在線或現場檢查學院復試情況,保障復試過程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各學院要做好考生服務工作,提供專人負責的咨詢熱線,及時應答考生問題。
五、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學校調劑工作須在5月30日前完成。學院調劑須在一志愿復試錄取后進行,各學院具體調劑時間以各學院發布調劑公告為準。
調劑基本要求(須同時滿足):
1.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生初試基本分數要求。
2.第一志愿初試科目代碼及科目名稱與調入專業科目代碼及科目名稱完全相同。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
4.同一批次調劑僅限填報一名導師。
5.所有考生均須填報調劑導師意向表且導師同意后方可進行調劑。報考同一導師名單以考生初試總成績擇優確定。在調劑生源充足的情況下,按不低于同一導師招生計劃的1:2進行確定進入復試調劑名單。
6.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按調劑志愿進行復試。復試由學院組織完成,具體實施細則及流程參照我校《成都中醫藥大學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及各學院2026年復試工作方案執行。
7.考生錄取成績由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
計算方式為:錄取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評定以百分制記分,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各學院在復試調劑錄取辦法中公布導師缺額計劃名額,按報考同一導師的調劑考生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六、復試的注意事項
1、復試要嚴格,不能流于形式,體現公平競爭。
2、嚴守紀律,復試前任何人不得將復試內容以任何方式通告或暗示考生,考生不得向復試小組成員打聽復試內容。違反者,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3、復試小組成員,均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
4、復試小組成員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替完成復試工作。因突發情況確無法完成復試工作,須提前三天告知學院,按規定履行更換流程,由學院招生委員會另行指派復試人員。
七、錄取工作組織與管理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各學院根據學院各專業具體上線生源情況,在學校博士復試錄取方案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復試錄取方法及導師招生計劃,并通過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示。未進行公示者一律不得開展博士招生工作。原則上不得在后期更改招生計劃。各學院須將網站公示鏈接和紙質材料(主管或分管院長簽字、學院蓋章)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備案后方能開展錄取工作。未在2026年博士招生專業目錄公示的博士生導師不得招生。
(二)錄取注意事項
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進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檔案須進行調檔,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須由考生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思想品德考核意見,可不調檔。應屆碩士畢業生可先由考生所在黨組織出具思想品德考核意見,待畢業時所有檔案齊全后在發放錄取通知書前一并寄達我校。
各學院務必根據學校相關安排在規定時間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八、公示和監管
各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開辟專欄,提前向社會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并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錄取總成績進行公示,擬錄取名單(含錄取專業)需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審核后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日。擬錄取名單中應包含有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專業等信息。已公示的內容不得改動。若需改動,須將改動原因及改動內容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工作小組,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動。招生學院須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改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
各學院須將復試辦法、復試時間、地點等內容及時報學院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院招生委員會要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對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全覆蓋監管,監督、檢查各學院及相關人員依法依規執行程序和履行職責情況,對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違反有關規定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追究各學院和相關人員責任。
成都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3日
原文鏈接:https://zyd.cdutcm.edu.cn/yjs/zsgz/fslq/content_14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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