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蘇省2025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的紙質證書已全面進入發(fā)放階段。全省采取“線上郵寄為主、現(xiàn)場領取為輔” 的便民服務模式,鼓勵考生優(yōu)先通過網(wǎng)絡平臺申請證書寄遞。具體請見下文。
2025年江蘇省初、中級經濟師考試證書發(fā)放工作已全面啟動,各地區(qū)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了差異化的領取方案,涵蓋線上郵寄、現(xiàn)場領取等多種方式。以下為江蘇省各地區(qū)證書領取的詳細匯總信息:
| 地區(qū) | 證書領取時間 | 領取通知 |
| 宿遷市 | 2026年1月15日開始 | 點擊查看 |
| 無錫市 | 2026年1月13日起 | 點擊查看 |
| 連云港市 | 2026年1月30日前 | 點擊查看 |
| 南通市 | 2026年1月14日至1月16日 | 點擊查看 |
| 蘇州市 | 2026年1月15日至16日 | 點擊查看 |
| 徐州市 | 2026年1月20日起 | 點擊查看 |
| 鎮(zhèn)江市 | 2026年1月15日起 | 點擊查看 |
| 揚州市 | 2026年1月12日起 | 點擊查看 |
| 泰州市 | 2026年1月15日起 | 點擊查看 |
| 常州市 | 2026年1月12日起 | 點擊查看 |
| 鹽城市 | 2026年1月13日起 | 點擊查看 |
| 淮安市 | 2026年1月13日起 | 點擊查看 |
注意事項
領取時效:部分地區(qū)要求逾期未領的證書轉為郵寄方式,考生需及時關注當?shù)赝ㄖ?/p>
代領要求:多數(shù)地區(qū)代領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部分地區(qū)需額外提供委托書。
郵寄風險:證書在郵寄過程中丟失,考生需與郵政公司協(xié)商處理,人事考試機構不承擔連帶責任。
信息核對:申請郵寄時需確保收件信息準確,避免因信息錯誤導致證書無法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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