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考生在備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希賽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基金基礎知識易混淆知識點(20),希望對大家備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會有幫助。
為幫助考生備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基礎知識,希賽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基金基礎知識易混淆知識點(20),希望對大家備考會有幫助。
51.基金稅收
| 機構投資者 | 增值稅 | ? 機構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應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計征增值稅; |
| ? 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 ||
| 印花稅 | 機構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暫免征收印花稅 | |
| 所得稅 | ? 機構投資者在境內買賣基金份額獲得的差價收入,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 |
| ? 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計入其收入總額,依法征收企業所得稅; | ||
| ? 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從香港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計入其收入總額,依法征收企業所得稅。 |
| 個人投資者 | 增值稅 | 個人買賣基金份額的行為免征增值稅。 |
| 印花稅 | ? 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暫免征收印花稅; | |
| ? 對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繼承、贈予內地基金份額,按照內地現行稅制規定,暫不征收印花稅; | ||
| ? 對內地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繼承、贈予香港基金份額,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印花稅稅法規定執行。 | ||
| 所得稅 | — |
| 個人免征所得稅的情形 | ? 買賣基金份額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 |
| ? 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國債利息、買賣股票收入,在該項為恢復征收所得稅以前; | |
| ? 個人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增收個人所得稅; | |
| ? 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該項未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 | |
| 個人征收所得稅的情形 | ? 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利收入、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
| ? 個人從封閉式基金分配中獲得的企業債券差價收入,按現行稅法規定,應對個人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 | |
| ? 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香港互認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該香港基金在內地的代理人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
相關推薦:
教材精講視頻課程、經典母題、歷年真題、模擬試卷、電子資料等,可掃碼沉浸式學習~

| 課程名稱 | 有效期 | 課程價格 |
2026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精講通關班![]() | 購買后365天有效 | 198/科 |
2026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經典母題![]() | 購買后365天有效 | 99/科 |
2026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題庫會員![]() | 購買后365天有效 | 79/科 |
2026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押題救命班(考前500題)![]() | 購買后365天有效 | 500/科 |
基金從業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