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試行),福建高級會計職稱申報評審要求如下。更多關于高級會計職稱申報評審的相關資訊,請關注希賽網高級會計職稱頻道。
一、申報基本條件
(一)思想道德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工作任務;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積極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服務。
(二)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在省級以上刊物正式發表一篇以上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的本專業論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下同;字數在1500字以上),可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含審計師資格,下同)后,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2、獲得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
(三)破格申報條件
不具備規定學歷,但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一項以上者;或具備規定學歷,但取得會計師資格后的會計工作年限未達到規定年限的人員(提前時間不超過2年),具備下列條件二項以上者,可以破格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
1、榮獲政府授予的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者;或被設區市以上財政、人事部門授予先進會計工作者、先進財政工作者或榮獲設區市以上勞動模范稱號。
2、獲得三等或省、部級二等以上有關財務、會計等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前三名)。
3、在省、部級以上刊物正式發表3篇以上有一定學術水平的財會專業論文(累計字數達6000字以上)。
4、擔任過正式出版的財會專業著作、譯作或合編中專以上財會專業教材的主編、副主編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寫字數不少于二萬字),材料經采用確認效果較好。
5、參加省級財政部門以上舉辦的會計知識一等獎獲得者。
掌握1門外語達到或省規定的標準或符合相應的免試條件。
二、評審條件
(一)專業技術水平
1、具有較系統的財務會計理論水平,熟悉相關專業知識 。
2、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能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預測,提出有價值的改進建議。
3、具有理論聯系實際、不斷開拓創新的研究水平,能結合本職崗位工作撰寫具有應用價值的學術論文、調查研究報告等。
(二)工作能力
1、具有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
2、具有組織和指導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個系統或一個大、中型經濟單位或中介機構開展經濟核算、財務會計、審計和評估業務的組織、協調能力。
3、具有解決財務會計業務中重大、疑難問題的業務能力。
(三)業績與成果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制度,推行經濟體制改革,開展經濟核算和財務會計工作中,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本單位的特點,工作創新,克服困難,圓滿完成任務,業績顯著。
2、參加設區市以上重點工程、技改項目經濟技術論證和可行性調查、大型國有企業改制方案等審定中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或措施并被采納,取得成效。
3、在改進財務和會計管理,完善單位內部管理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成績突出;或在參與單位經營、管理決策,加強經濟核算和管理,促進資金、成本、利潤、消耗等主要經濟指標達到全國或省同行業先進水平或在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成績顯著。
4、負責或執筆擬制、修訂有關的法規、規章、制度、規劃、專業技術標準、操作規程、會計監督檢查方案等,實施效果明顯;或撰寫的學術論文、工作調研報告、管理建議書等,對實際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并在運用中效果顯著。
5、擔任企業股份制改制、大型國有企業改制、組建集團公司、重點工程基建審價項目負責人并簽署業務報告,
6、承辦注冊會計師業務的項目負責人和二級、三級復核人員堅持準則、規范執業,所經辦的審計、評估、基建審價等業務報告,具有較高的公信力,成績顯著。
7、直接參與政府或部門組織的重大經濟問題或偷稅、走私案件的檢查;或接受司法部門的委托,對疑難復雜經濟案件進行司法會計鑒定,其工作成果對案件的定性、處理有重要作用,或受到有關政府或部門立功嘉獎或通報表揚。
原文鏈接:http://czt.fujian.gov.cn/ztzl/czkj/zcfb/200802/t20080201_48490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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