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學院創辦于1941年,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由湘電集團有限公司舉辦,業務主管部門為湖南省教育廳,其前身為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中央電工器材總廠藝徒訓練學校,是全國成立最早的技能人才培養基地。
一、文化考試
1. 參考對象:往屆普通文理科考生、對口類考生
2. 文化考試時間地點:
2019年4月8日 上午9:00-10:30 學院1教學樓5樓機房
3. 考試方式:機考
4. 考試科目與內容:語文和數學,總分100分,其中,語文50分、數學50分,兩門科目合并考試,考試總時量90分鐘。
①語文[考試內容:語文基礎知識和語言表達,古代詩文閱讀,語言表達,文學文化常識]
②數學[考試內容:集合,不等式,函數,指數函數和對數函數,三角函數,數列,平面向量,直線和圓的方程,立體幾何。]
考題難度適中,比例合適,較容易的題約占70%,中等難度的題約占30%。不允許考生使用手機、電子計算器和其他電子設備。語文和數學考試大綱見附件一。
二、綜合素質測試
1.參考對象:已報名湖南電氣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的所有考生
2.綜合測試時間:
2019年4月8日 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7:30
測試辦法:面試分20個評委小組,每組3名評委,設組長一名。考生從侯考室按順序隨機選擇一個評委小組進行測試。
3.測試方式:面試,時間控制在5分鐘/考生以內。
4.測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質、健康素質、表達能力、創新思維
能力、實踐動手能力等,總分100分。
① 儀表舉止(如:著裝、舉止、精神狀態、禮儀禮節等30分);
② 自我介紹(如:姓名、年齡、興趣愛好、家庭情況、個性特征、自我評價以及特長展示等。30分)考生不得透露所在學校信息。
③現場答問(如:個人對社會熱點問題的基本態度、對所報學校或專業的認知、認可與理解以及個人人生觀、價值觀、職業生涯規劃等40分)。
5.場地安排:
綜合素質測評地點設在一教學樓,具體如下:
A. 一教學樓一樓、二樓(候考1-2樓B座)(按考生編號安排)
B.一教學樓五樓機房(候考5樓B座)(按考生編號安排)
三、綜合素質測評流程
步驟 | 內容 | 場地 | 負責人 | 要求 |
① | 綜合素質 測評 | 教學樓一,二樓 (A座所有教室) | 相關老師及學生志愿者3人 | 從制度和環節上確保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公平公正;綜合素質測評表格不得由考生帶走,由主考官負責整理。 |
四、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和要求
1.考生自我介紹,時間控制在1分半鐘以內,主要內容:姓名、年齡、興趣愛好、家庭情況、個性特征、自我評價以及特長展示等。
2.考生現場抽簽選取考題2-3個,考官依據所抽考題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質、健康素質、表達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實踐動手能力等(2-3分鐘)。
3.每位考生綜合素質測評過程不超過5分鐘。
4.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考官根據綜合素質測評情況當場打分。
5.考生需攜帶考生準考證和身份證,缺一不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評。
五、工作要求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工作證入場、上崗,明確單招考試工作程序和要求,保證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公平公正。
2.非單招考試現場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綜合素質測評場地。
3.每個綜合素質測評小組由主考官1人,副主考官2人組成.綜合素質測評時三名考官獨立打分,取平均分為考生綜合素質測評最后成績,由主考官在綜合素質測評表上登記成績,并由三名考官共同簽字確認。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不得涂改,如有成績涂改,請主考官簽字說明原因。
4.綜合素質測評考官應不徇私情,實事求是評分;對綜合素質測評時間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綜合素質測評時間。
5.校紀委對單招考試各環節進行全程監督,全體參與組考工作的人員要自覺接受學校紀委的監督。
六、考生注意事項
1.4月2日前,考生必須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及時繳納報名考試費,以便計算機自動排考、生成準考證,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開考前,考生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提前30分鐘進入相應候考室候考,無身份證考生必須持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證明上須貼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當地派出所或戶籍中心的印章)。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序號參加考試。考生入場可攜帶鋼筆或簽字筆,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無線耳機等)及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
3.文化考試時間:4月8日9:00-10:30。開考前30分鐘,考生在志愿者引導下到相應考室接受監考老師檢錄入場并對號入座,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當場考試終了前15分鐘有廣播提示剩余考試時間。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并提交答卷經監考老師同意后方可離場。
4.綜合素質測試時間:4月8日8:30-17:30。綜合素質測試時,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的序號提前10分鐘在志愿者引導下到對應考室外候考,等前一位考生離場后方可進入考室(考生因故錯過考試序號,可到所在候考室重新編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官宣布考試開始后,考生做自我介紹,口頭回答考官提問,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5.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考試完成后,考生離場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湖南電氣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3月25日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