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慶市為貫徹落實高職院校擴招100萬人重大決策部署,增加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特別是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升學機會,搭建和打通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成長通道,有效滿足我市產業結構升級、發展動力轉換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現就做好2019年高職院校單獨招收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單獨招生”)有關事宜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各高職院校,市教育考試院:
為貫徹落實高職院校擴招100萬人重大決策部署,增加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特別是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升學機會,搭建和打通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成長通道,有效滿足我市產業結構升級、發展動力轉換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現就做好2019年高職院校單獨招收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單獨招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未完成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計劃的高職院校,均可面向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含應、往屆,下同)及具有同等學力的人員開展高職單獨招生。
二、招生計劃
各高職院校未完成的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全部作為高職單獨招生指令性計劃,且計劃只能安排在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中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高職單獨招生工作必須在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前完成。鼓勵高職院校通過高職單獨招生,努力擴大2019年度高職專科招生總規模。
各高職院校高職單獨招生計劃實行總量控制,學校可在本校計劃總量內,根據生源情況在專業間互相調劑,計劃應向符合我市大數據、人工智能、高端裝備與智能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等重點發展領域,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業等重大重點項目對技術技能人才需求,就業前景好的專業傾斜。確需增加計劃的,應按我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管理有關規定報批。
三、報考條件
符合我市普通高考報名條件,未報名參加2019 年全國統一高考的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力的人員均可報考高職單獨招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已報名參加2019 年全國統一高考的考生不得報考;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報考。
四、招生章程
各高職院校要依據國家和我市有關招生政策制訂本校高職單獨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須包含本校報考條件、文化素質測試內容、職業技能測試辦法、錄取規則、專業計劃調整原則、咨詢方式、收費標準、監督機制、申訴渠道等。各高職院校要嚴格規范招生宣傳行為,宣傳須客觀、準確,嚴禁虛假、不實宣傳。各高職院校須將招生章程報市教委審核備案后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五、考試
高職單獨招生考試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總分600分。各高職院校考試方案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由高職院校自行組織實施。考試具體安排及要求由高職院校對外公布,考生須在高職院校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各高職院校要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對考生知識能力的要求,采用以職業技能測試為主、文化素質測試為輔的考試方法。
考生可在所報考高職院校公眾信息網查詢成績(成績公布時間由報考高職院校確定),同時可向報考高職院校申請成績復核。鼓勵高職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或專業類)通過聯合考試、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考生負擔,增加考生入學機會和選擇權。
六、錄取
各高職院校按照考生“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總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總成績實施錄取。各高職院校按有關要求向市教育考試院上報錄取名單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考生一經錄取不得改錄、換錄。
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職院校予以免試錄取,具體免試條件參照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免試條件執行。
七、學生管理
通過高職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校期間實行全日制教學,原則上應單獨編班教學。在學籍管理以及就業等方面,與通過普通高校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學生在高職院校就讀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和高職院校、市教育考試院要站在講政治的角度,高度重視、齊心協力、精心謀劃、系統推進,細化各項任務措施,明確時間節點,確保任務到校到人,抓緊抓細抓實,堅決落實好擴招任務。市教委將對各區縣擴招組織實施情況進行事中督查,并將各地落實情況作為年度區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和高職院校、市教育考試院要認真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尤其是新媒體,通過答問、圖解、訪談等形式,全面準確解讀高職擴招政策內容,切實做好信息發布等工作,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確保擴招工作平穩實施。
(三)各高職院校要加強試題命制、印刷、分發、保管等環節的保密和考試管理工作。市教育考試院要加強對各高職院校的指導。各高校所有考試環節不得要求考生參加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測評活動,不得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
(四)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和高職院校,要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嚴格人才選拔標準,不能降低規范管理要求,確保公平公正。對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要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
(五)報名、志愿填報、錄取等具體安排由市教育考試院另文通知。其他未盡事項按照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要求執行。
請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速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考試機構和高中階段學校。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高職院校要在補報名、考試和錄取等工作階段,及時向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報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
聯系人及電話:
冉曉鈞 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 60393045
楊 智 市教育考試院高考處 67857597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4月29日
專注在線職業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