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一)政考及體檢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信息。
(二)劃線及錄取
1.學校按照招生類別(普高類考生報考普通類專業、普高類考生報考美術類專業、中職類考生報考普通類專業、中職類考生報考美術類專業)分別劃定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各類別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不超過報考人數的90%。
2.普高類文化考試成績上線考生,按照文化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之和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中職類文化考試成績上線考生,按照文化考試成績與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之和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未參加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以及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普高類報考普通類專業考生,專業志愿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
4.考生成績相同時,按以下方法錄取:
普高類考生總分相同,依據文化考試成績高低,若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成績;
中職類考生和普高類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總分相同,先依據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若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考試成績,若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成績。
5.專業計劃調整規則:專業報考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錄取不滿額時,剩余計劃可調整到報考人數多的專業,但普高類和中職類計劃不跨類調整。
6.單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顧政策。
本文信息來源于四川大學錦江學院2020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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