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依法自主招生報名已經開始,那么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依法自主招生是怎么錄取新生的?針對不同報考類型考生,錄取原則是一樣的嗎?
2020年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依法自主招生錄取原則
(一)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科目),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辦法:“合格”折算成100分/門,“不合格”折算成50分/門。
2、錄取總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3、錄取辦法: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錄取總分相同,則先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若錄取總分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都相同,再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3個模塊中的文化基礎、職業與心智、專業通識基礎的成績。
4、若我院在第一院校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有缺額計劃,則參加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據錄取總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照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的錄取辦法執行。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二)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2、非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高校統一組織的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職業技能測試(即素質技能測試)。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校考(即素描)。
3、非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校考成績。
4、錄取辦法:
(1)非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職業技能測試及語文、數學、英語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程的成績,若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和語文、數學、英語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程的成績都相同,再依次比較職業技能測試6個模塊中的時事政治、法律道德、信息科技、心智禮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的成績。
若我院在第一院校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有缺額計劃,則參加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據文化素質測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的成績。
(2)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素描及語文、數學、英語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的成績。
若我院在第一院校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有缺額計劃,則參加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按文化素質測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的成績。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三)對高中往屆畢業生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往屆畢業生及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考生須參加高校統一組織的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學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2、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3、錄取辦法: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錄取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入學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若入學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都相同,再依次比較職業技能測試6個模塊中的時事政治、法律道德、信息科技、心智禮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的成績。
4、若我院在第一院校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有缺額計劃,則參加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據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照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的錄取辦法執行。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優先錄取”政策
鑒于疫情影響,為了切實保障廣大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無法在統一測試前實施往年的“免筆試,面試入學”政策,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對志愿填報我院,且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考生可獲得優先錄取的機會,但須參加統一組織的入學測試。對符合“優先錄取”政策的考生根據錄取總分(普通類:入學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藝術類:入學測試+素描;同分則比較入學測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進行錄取。未被此政策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參加后續投檔,且按普通考生的錄取辦法執行。
1、中等職業學校階段獲得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優秀團干部”稱號者。
2、中等職業學校階段2次獲得區級或學校上級主管單位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優秀團干部”稱號者。
3、中等職業學校階段三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中有“2A+1B”及以上等級者。
4、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組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且填報專業對口者。
5、獲得本市“星光計劃”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大賽個人全能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且填報專業對口者。
6、中等職業學校階段獲得導游證,且第一志愿報考我院旅游管理專業者。
7、中等職業學校階段在讀美術類專業,且三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取得2B+1C及以上等級,并專業填報對口我院藝術類專業者。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學院招生網站(www.scst.edu.cn/ygzs/)提交相關證書材料(具體時間和方式以學院招生網站通知為準),逾期未提交證明材料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受理。學院對審核合格的同學進行網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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