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自主招生按照“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四個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總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辦法和成績評定要求如下: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一)組織機構: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相關政策,依法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集體決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戶籍政策:按照北京市教委相關文件精神,適當照顧農業戶籍考生。錄取時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根據城鎮戶籍和農業戶籍招生計劃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農業戶籍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剩余招生計劃轉入城鎮戶籍考生。
(三)錄取原則:按照“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四個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總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依次按照第二、三、四志愿順序錄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對服從調劑考生進行調劑錄取。
(四)專業成班:如果符合錄取條件考生人數不足北京財貿職業學院規定開班人數時,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專業予以取消,該專業志愿考生轉至其他志愿專業錄取。
(五)成績評定:自主招生總評成績由考試成績和加分成績兩部分組成。考試成績由初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初試成績以考生在高中階段或中職階段相關科目成績折算(具體折算辦法見下第3條);面試成績按照考生所報考的第一志愿專業面試獲得。
1.考試成績(滿分750分)=初試成績+面試成績,初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2.免面試考生成績按照525分計入考試成績。免試考生成績按照750分計入總評成績,但如果免試考生報考專業增加了面試,則初試成績按滿分225分、面試成績按實際面試得分計入總評成績;
3.不符合免試條件的應屆及往屆中職生在中職階段的最后一次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均在60分及以上者,初試成績計為203分(滿分225分);不符合免試條件的其他考生或無法提供相應成績的考生,初試成績計180分(滿分225分);
4.加分成績依據考生本人申請項目的相關測試結果審定。
(六)如果出現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人數超過某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對符合免試條件II檔(詳見第七條)考生增加面試,并將面試成績計入總評成績,依次按照第一、二、三、四志愿擇優錄取。
(七)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0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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