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職業技能”考試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和基本技能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專業基礎知識采用機試的形式,基本技能實際操作采用現場操作、機試或面試的形式。現將《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考試政策問答(二)》公布如下,供考生參考,請考生仔細閱讀!
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考試政策問答(二)
13、“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如何計算?有何具體規定?
答:“職業技能”考試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和基本技能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專業基礎知識采用機試的形式,基本技能實際操作采用現場操作、機試或面試的形式,考試內容根據《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口升學技能考試大綱》確定。考試結果綜合體現為“合格”或“不合格”,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作為錄取的前置條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資格根據“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和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職業技能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信息技術類、加工制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游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考生,免試相應專業職業技能考試,視為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合格。
“職業技能”考試在2020年4月10日至30日進行。考前,各專業職業技能考試范圍、考試時間、辦法、地點等事宜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布。
14、哪些專業考生需參加專業測試?有何具體規定?
答:報考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的考生需參加專業測試;報考外語類的考生要進行口語測試。
(1)美術類專業測試科目為色彩,測試時間為3小時(6月8日下午2∶30—5∶30),考生所用畫具、馬扎自備,作畫須用水粉、水彩顏料,不得用油畫顏料。
(2)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外語類專業測試在6月份進行,具體時間、地點、測試項目考前公布在“山西招生考試網”,有關事宜由確認點通知考生。
15、考生什么時候領取《準考證》?
答:職業技能考試準考證。信息技術類、加工制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游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職業技能考試前,考生到報名確認點領取本人職業技能考試《準考證》。
文化素質考試準考證。考生的考場號和座位號,由省、市招生考試部門使用計算機隨機編排。考試前一周,考生到確認點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有關考試作弊處理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后,領取《準考證》。
16、哪些考生在錄取時實行獎勵照顧政策?
答: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考生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分別加40分、30分、20分;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考生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分別加20分、15分、10分。
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可申請免試到相應專業的高職院校學習;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顧參加本科院校錄取,若未被本科院校錄取,可免試到相應專業的高職院校學習,由考生自主選擇。
以上政策,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所獲獎項有效。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信息技術類、加工制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游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考生,免試相應專業職業技能考試,視為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合格。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錄取總成績中加10分。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錄取總成績中加20分。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作累計。所有符合獎勵照顧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廳、人社廳公布的競賽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為準,審查合格的考生名單,在“山西招生考試網”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獎勵照顧政策。
17、考生的成績如何計算?
答:信息技術類、加工制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游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考生的錄取總成績為文化素質與獎勵照顧加分的總和;外語類、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的成績分為文化課總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文化課總成績為文化素質與獎勵照顧加分的總和。
18、怎樣通知考生成績?考生如何申請成績復查?如何知道成績復查結果?
答:6月26日,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若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義,可于6月29日至30日在原確認點申請成績復查,復核結果由確認點負責通知考生。
19、什么時間填報志愿?
答:2020年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在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對口升學本科兩批分別設五個平行志愿,專科設八個平行志愿。考生可在7月初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填報志愿。
20、我省對口升學的錄取體制、錄取原則是什么?
答:對口升學的錄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組織實施,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管理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對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錄取總成績達到院校投檔線的考生,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同時負責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它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考中心監督、檢查高等院校執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行為。
對口升學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本科錄取分兩批進行,分別按與計劃招生數1∶1的比例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按考生成績和志愿,從高到低投檔;本科錄取結束后,再進行專科(高職)院校的錄取。專科(高職)院校錄取時,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優先錄取,然后劃定各專業類別專科(高職)院校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按考生成績和志愿,從高到低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生源不足的專業,可調整招生計劃。
符合高職院校免試條件的考生,可根據所報專科志愿免試到相應專業的高職院校學習。
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專科的錄取,單獨劃線,根據考生成績和所報志愿單獨錄取。
21、各專業類別具體錄取辦法是什么?
答:信息技術類、加工制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游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作為錄取的前置條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資格根據錄取總成績和填報志愿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職業技能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比較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
外語類口語測試合格的考生,按考生錄取總成績和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比較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英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
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在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上,按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和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測試成績相同的,比較文化課總成績和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
22、對口升學錄取時間如何安排?
答:對口升學本科開始錄取時間為7月中旬;本科錄取結束后專科開始錄取。
23、對口升學補錄嗎?如何查詢錄取結果?
答:對口升學不另行組織補錄。對錄取過程中,由于考生填報志愿不平衡,以及個別考生放棄錄取機會產生的缺額,將及時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開征報志愿。考生要時刻關注錄取的進展情況,沒有被錄取的考生不要耽誤了志愿補報時間。
錄取期間,考生的錄取結果將隨時在網上公布,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查詢。
24、按照本人填報的志愿投檔后,還可以退檔和轉錄到其它院校嗎?
答:為了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切實維護招生工作正常秩序,考生必須慎重填報志愿,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不得申請退檔,不得轉錄到其它院校,否則即視為考生放棄被錄取資格。
25、對口升學錄取通知書用章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有何規定?考生錄取后,檔案還需領取嗎?
答:對口升學新生《錄取通知書》上加蓋錄取院校公章,由錄取院校發放。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北京市的高等職業院校除外)。
對口升學本、專科院校錄取的新生檔案均為電子檔案,由錄取院校下載、打印,加蓋招生院校印章。考生不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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