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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環境:適應商業環境、善用組織環境、搭建項目環境。
內部因素:戰略、技術、常規、項目管理成熟度、資源可用性、組織文化和結構。
外部因素:社會經濟、地理、政治、法規、技術、生態。
2、兩個角度進行項目:客戶或發起組織、供應商或承包商組織。
合同雙方應明確:
1)項目治理應如何在合同邊界的兩側和跨邊界進行;
2)組織的項目管理團隊結構;
3)參與項目的合適人員;
4)將被采用的與交付所需的項目生命周期有關的工作實踐。
3、項目約束相互關聯,項目的主要利益相關方,尤其是決策者,應就項目的約束條件和相對優先級達成協議。
4、項目管理三重約束:范圍、時間、成本,管理的本質是平衡。
5、項目以目標為導向,項目群以成果和收益為導向,項目組合以投資為導向。
6、治理核心是明確由誰來做哪些決策,重在建立決策框架;管理重在貫徹和執行過程。
7、【治理】:是組織為鼓勵期望的行為而明確的決策權歸屬和責任擔當框架,以及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控制和管理體系。
責任人:由發起組織的治理主體分配給項目發起者或項目委員會。
項目治理應包括組織根據商定的商業論證進行指導、授權和控制項目的原則,政策和框架。治理應提供對管理框架、角色和責任等的監督。
8、【商業論證】:為項目治理提供基礎。商業論證應被用來證明項目執行和繼續的合理性。
先商業論證,再項目治理。
內容:
1)要實現的目標
2)戰略一致性和將實現的潛在利益;
3)定義指標以評估所創造的價值;
4)組織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5)預算,進度和質量要求;
6)潛在的商業以及對其他組織運營的干擾;
項目利益相關方管理和關系管理;
1)人力和物質資源的使用;
2)所需的技能、知識和能力;
3)目標范圍;
4)情景介紹;
5)建議的管理方法;
6)通過變革維持業務和組織活動的能力。
9、項目生命周期可劃分為多個具備特定里程碑的階段,每個階段之間應有決策點——“門”,是項目治理的重要方面。
10、17大知識領域:規劃、收益、范圍、資源、進度、成本、風險、問題、變更控制、質量、利益相關方、溝通、管理組合和社會變革、匯報、信息和文檔管理、采購、經驗教訓學習。
11、8大過程組:項目前活動、監督項目、指導項目、啟動項目、控制項目、管理交付、結束或終止項目、項目后活動。

A、項目前活動:
目的——發起組織驗證該項目是否值得啟動。
評估——從組織戰略和商業需求出發進行評估。
論證——獲得組織對所選項目進行投資的承諾和授權,同時了解其局限性,風險和假設。
標準——定量、定性和財務標準;與組織戰略的一致性;可持續性以及社會和環境影響等。
在授權啟動項目之前,發起組織應:
1)確定項目發起人和項目經理,及其最初的職責和權限;
2)確定初步的治理安排;
3)判定組織是否具備整個項目、或至少第一階段所需的資源和資金,并認可其可以為項目剩余部分爭取額外的資金。
B、監督項目:
目的——發起組織確信項目團隊有能力實現項目目標,該項目仍然能滿足組織需求和相關方期望,以及風險處于可接受的水平。
方法:
1)參與關鍵決策;
2)定期報告;
3)保證檢查和審核;
4)臨時升級和干預。
發起組織應根據項目更寬泛的環境使項目發起人了解、并處于最新的狀態,根據需要或要求提供指導和方向,并使其有足夠的時間來有效地履行職責。
C、項目后活動:
目的——驗證應用效果的可持續性,以及預期收益的實現。
項目投資方授權代表宜確保進行審查,以確定項目的成功程度,包括:
1)達到既定目標;
2)實現收益;
3)實現組織或社會變革或應用效果,如運營績效;
4)實現可持續的變革,包括繼續滿足項目論證文件中設定的期望。
收益和組織或社會變化不一定包括在項目范圍內。
吸取的經驗教訓宜予以收集和交流。
D、指導項目:
目的——在組織環境中持續具有關聯性和合理性,對項目工作和可交付成果開展綜合管理,以提高項目成功的可能性。
在項目委員會的支持或監督下,項目發起人應確認:
1)滿足組織需求,用戰略傳達愿景和目標,并已制定衡量項目成功的標準;
2)如果組織治理有要求,則該項目須持續驗證,且商業論證須持續更新;
3)就產出、成果和預期收益而言,解決方案滿足組織的需求;
4)使用適當和有效的資源;
5)當組織驗證不通過時,項目須終止。
E、啟動項目:
目的——計劃項目、定義項目組織、動員項目團隊、定義項目治理和管理、確定相關方并驗證項目的合理性。考慮相關項目的經驗教訓。這些活動可以迭代,直到制定出可接受的解決方案和計劃為止,并且可在后續階段中對其進行進一步迭代。
項目經理應在與項目發起人協商的情況下確定啟動、指導、監視、控制和關閉項目的方式,同時遵守治理要求。通常,這包括:
1)項目生命周期;
2)項目組織、角色和責任;
3)進行管理活動的過程和方法;
4)交付項目產出和成果的過程和方法。
F、控制項目:
目的——項目經理以項目管理計劃為基礎,監視和衡量項目績效,在設計、開發活動、可交付成果時增加詳細信息,并根據需要反映授權變更。
漸進式論證——隨著工作的開展,可在項目的多個階段中,進一步開展對項目的驗證。在每個關口或決策點驗證,以確保項目繼續進行之前,與項目發起人協商,更新商業論證以反映項目環境和范圍的變化。
項目經理應做到:
1)定期審查所需的輸出和成果以滿足要求;
2)收集并分析進度和績效數據,以與商定的項目計劃進度進行對比評估;
3)向項目發起人、項目團隊和選定的相關方提供與項目計劃相一致的項目狀態和績效報告,包括對該項目未來績效的預測;
4)管理項目內的各種技術、行政和組織活動以及接口;
5)預防和糾正措施應形成文件并加以實施,并在必要時提出和實施變更請求,以使項目保持在目標狀態,從而持續實現項目目標。
6)管理各項目階段的啟動和收尾;
7)管理每個工作包的啟動、進度和收尾。
G、結束或終止項目:
目的——確認項目范圍的完成,記錄在終止情況下未完成的活動,使項目后的收益得以實現,并管理所剩余資源和設施的復原。
項目經理應與項目發起人、關鍵團隊成員和相關方進行協商,執行關閉審核。
關閉審核應根據計劃以及達到目標的程度來評估績效。該審核應被正式記錄,正式文檔作為授權項目結束的基礎。
項目終止措施:
1)確認并記錄已完成的活動,包括供應商所進行的活動;
2)文件活動未完成;
3)確認應交付給客戶的可交付成果;
4)確認并記錄客戶對已確定需要移交的交付物的接受(或拒絕);
5)記錄工作包狀態;
6)按照現行的組織政策收集和存檔項目文件;
7)釋放項目資源和設施;
8)商定所有正在進行的運營職責;
9)根據需要關閉或終止工作單和合同。
H、管理交付:
目的——定義所需的輸出和應用效果,并計劃和實施其交付,以實現項目的應用效果和收益。
工作包負責人管理其工作包的交付。
做法:
1)規劃分配的工作包;
2)動員團隊;
3)解決風險、問題、更改申請文件和利益相關方的建議視圖;
4)管理供應商(如有);
5)使用適當和相稱的方法和技術開發所需的輸出;
6)驗證和確認交付物;
7)向項目經理通報進度、不斷升級的風險、問題以及決策和指導請求;
8)獲取和移用經驗教訓;
9)一旦項目經理確認工作包已完成,立即關閉工作包;
10)維護所開展工作的記錄。
12、【項目組織】:一個臨時結構,用于定義項目中的角色、職責和權限。通過名稱將個人分配給項目組織中的特定角色。其設計取決于項目環境,組織環境和項目利益相關方。具有指導層、管理層、交付層。
應:
1)明確報告路徑;
2)由項目發起人或項目委員會批準;
3)與項目涉及的每個人進行溝通。

13、【發起組織】:是上級權威機構,應向項目委員會或項目發起人提供指導和資源、應對不斷升級的風險和問題,并制定或參考超出項目委員會或項目發起人授權范圍的決策。
項目發起人可以代表發起組織,因此可能沒有將風險和問題上報的或尋求指導的上級權威機構。發起組織代表、實際擔任此職務的個人或主體取決于項目的所處環境。
14、【項目委員會】:向項目發起人提供方向和指導。相對于項目發起人,項目委員會角色的權限因組織而異,因項目而異。
項目委員會的常用術語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指導小組”,“項目指導董事會”,“項目指導委員會”或“治理委員會”。
項目委員會應:
1)監控項目進度和發展,以確保其為組織利益服務;
2)通過會議形式協助戰略決策、消除障礙,并解決問題。
如果項目是兩個或多個組織之間的結合,則項目委員會可以包括各個組織的代表,項目委員會主席具有最終決定權。
15、【項目發起人】:對已定義的上級部門負責,以實現項目目標、交付所需的輸出和成果以及實現所需收益。
項目發起人通常是項目委員會的成員,代表項目委員會的利益和立場。
在某些情況下,個人可以支持或代表項目發起人行事。
項目發起人的常用術語包括“項目執行官”,“項目負責人”,“產品負責人代表”和“高級負責人”。
職責:
1)承認或擁護商業論證,并對項目治理負責,包括審查、復核和保證;
2)驗證項目在其整個生命周期中的合理性;
3)確認項目經理和團隊有技能并且有能力執行分配的工作;
4)向項目經理提供決策、方向、建議和環境,以使商業論證中定義的陳述的商業需求能夠在項目或組織可接受的風險水平內得到滿足;
5)確認組織為組織變革或社會變革做好了準備和承諾,并且確定變革的發生;
6)解決升級的問題和風險;
7)吸引關鍵的項目利益相關方;
8)在其授權范圍內做出決定;
9)將風險和問題升級到其授權范圍之外,擴展到更高級別的權限;
10)設定項目的文化和道德基調。
16、【項目辦公室】:項目辦公室應有其明確的角色、職責和報告路線。
職責:
1)分析;
2)定義和管理治理;
3)使項目方法和過程標準化;
4)項目管理培訓;
1)規劃和監控;
2)信息管理;
3)提供行政支持。
項目辦公室可以稱為“項目管理辦公室”,“項目支持辦公室”或其他組織批準的術語。
項目辦公室可以支持多個項目,可以與項目群或項目組合管理辦公室結合,也可以執行項目群或項目組合管理辦公室的職能。
項目辦公室可以支持除項目經理以外的其他角色,例如項目發起人,項目委員會或項目團隊中的其他職位。項目辦公室可以充當項目管理組織能力中心或卓越中心的角色,支持組織提高其項目管理的成熟度。
17、【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對項目發起人或項目委員會負責,以完成項目的定義范圍,并領導和管理項目團隊。項目經理是由執行組織委派,領導團隊實現項目目標的個人。
職責:
1)建立與商定的治理方法一致的管理方法;
2)激勵項目團隊;
3)提供日常監督和領導;
4)為團隊確定方法、職責、工作范圍和目標;
5)根據項目計劃監控、預測和報告總體進度;
6)管理風險和問題;
7)控制和管理項目變更;
8)按照相關合同的規定管理供應商績效;
9)確保項目利益相關方參與和按計劃實施溝通;
10)驗證項目提供的可交付成果和產出。
18、基于國標的項目管理專業人員能力素質要求評價項:能力指標29、知識領域17、經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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