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依托我校法學學科優勢,努力打造法學背景知識突出、行政管理專業基礎扎實、兩者融合滲透的行政管理專業;為司法行政機關、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經濟、文化組織培養、輸送懂得法學知識,精通行政管理理論和技能的應用型、復合型行政管理人才。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從事行政管理工作。 在縣級以上政府的民政職能部門和事業單位就業; 從事鄉鎮民政辦公室管理工作; 從事城鎮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從事縣(或市)以上民政部門以及民間組織中介機構管理工作; 從事婚姻服務中介機構、收養登記服務中介機構管理工作; 從事婚姻管理、收養登記管理、行政區劃管理工作; 從事地名管理、社團管理工作; 從事殯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PS: ? 畢業生適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涉外經濟管理部門、經濟監督檢查等管理部門從事政策和法規研究及實際工作,學校、科研部門的教學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該信息僅供參看,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院或學院公布的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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