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只保留至連續的第二次考試。考生須在連續的2次考試中,考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任意一門《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
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中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所要求的學歷以及對應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即可報名參加中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
初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設置《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兩門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中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設置《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兩門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銀行從業資格證的科目有《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兩門,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均可以報名參加初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均可以報名參加初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
初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設置《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兩門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初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設置《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兩門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人員,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通過考試取得《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累計從事相關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以免試法律法規科目。
銀行從業資格證的科目有《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兩門,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初級考試報名所需要的學歷,或者具備中級考試所要求的學歷以及對應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銀行職業資格考試。
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中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所要求的學歷以及對應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即可報名參加中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
要。繼續教育是銀行業專業人員保持專業水準、奉行職業操守的基本要求和必要保證,銀行從業資格證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個自然年內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
中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設置《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兩門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