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銀行從業考試成績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次考試中,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1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并合格,即可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該專業類別的初級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對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并合格,其專業類別可在職業資格證書中簽注。
考試科目:
初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
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五個專業類別,分別是《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報名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只需報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的任意一科考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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