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下半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將于10月26日、27日在全國233個城市同步舉行。以下是中國銀行業協會對有關初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及報名的相關問題的解答,請仔細閱讀。
2019年下半年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問題解答
一、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為何更名?
答:中國銀行業協會推出的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從2006年首次推出至今,得到了廣大會員銀行和從業人員的普遍認可與支持,建立了較好的行業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為進一步加強銀行業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素質,規范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行為,2013年12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保監會(原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101號),決定將原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建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原“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正式更名為“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二、何為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
答: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前、中、后臺業務及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級別和類別職業資格證書需要通過的考試。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英文譯為: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Banking Professional。
三、2019年下半年報名時間是什么時候? 考試科目安排如何?
答:本次考試報名時間:8月12日9:00-9月29日17:00,考試時間:2019年10月26日-10月27日
具體科目考試時間:
10月26日 9:00-11:00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風險管理
10月26日 13:00-15:00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公司信貸
10月26日 16:00-18:00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理財
10月27日 9:00-11:00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理財、銀行管理
10月27日 13:00-15:00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
10月27日 16:00-18:00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貸款
特別注意:
(1)為避免考試時間沖突,同時開考的科目不能同時報考;
(2)為避免考試時間沖突,10月26日開考的《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公司信貸》、《風險管理》三個科目,只允許同時報考其中兩科;
(3)相同科目每次考試只允許報考一次;
(4)2017年起,因初級、中級考試同時進行,開考時間沖突。同時報考兩個級別考試的考生,請仔細確認考試日程后再進行報考。
四、新制度下的報名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
2、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大專院校以上(含大專)在校學生也可報名,但需準確填寫所在院校,以備核查)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新制度下,報考學歷有何變化?
答:舊制度下報考學歷規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新制度下報考學歷規定: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
六、新制度下,初級職業資格考試考試有哪些科目?考試費用是多少?
答:科目分別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考試費用:80元/科
七、新制度下輔導教材是否有變化?
答:《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該教材初、中級適用。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理財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個人理財》(初級)。
《銀行業專業實務》-公司信貸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8版《公司信貸》。該教材初、中級適用。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貸款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8版《個人貸款》。該教材初、中級適用。
《銀行業專業實務》-風險管理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風險管理》。該教材初、中級適用。
《銀行業專業實務》-銀行管理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銀行管理》(初級)。
上述輔導教材均為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統編,教材在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中國金融出版社網上書店、當當網、京東商城等網站同步發行。如教材內容與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有抵觸,以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為準。
八、2019年下半年考試考試大綱如何查看?
答:考試大綱可在中國銀行業協會網站(www.china-cba.net)和東方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研修院(www.china-cbi.net)網站查詢。
九、考試內容與考試形式是否有變化?
答:考試形式依然實行計算機閉卷考試的方式,考試題型與考試時長暫無變化。詳見當次考試報名須知。(考試規定:考試時長:120分鐘,考試方式:計算機考試,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含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
十、以往注冊賬號是否沿用?
答:個人賬號繼續沿用,集體賬號不沿用。為保證賬號安全,2016年后首次登陸系統的歷史考生需要修改密碼后才允許登陸。
十一、忘記賬號密碼如何查詢
答:忘記密碼可以通過網站密碼取回功能,選擇密碼提示問題或者郵箱方式修改密碼。如果遇到忘記密碼提示問題或者郵箱有誤、無法接收郵件等問題,請聯系在線客服。忘記賬號的考生可以使用證件號碼登錄,登錄成功后可以在個人信息中查看報考賬號。
十二、報名繳費方式是否有變化?
答:報名方式依然采用個人和集體報名兩種方式
1、個人考生可通過在線支付進行繳費,繳費必須在9月29日17:00前完成。
2、集體報名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必須是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含各分支機構)。
(2)集體繳費人數超過20人的,可在線申請集體報名。
集體報名流程:
(1)通知本系統員工自行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但無需繳費)。
(2)各會員單位注冊申請集體報名賬號(以往注冊的集體報名賬號不沿用,需重新注冊)。集體報名可通過系統中遷入功能逐一將已報名的個人考生遷入集體賬號中,亦可通過填報集體報名模板完成考生批量遷入。
(3)集體在線報名的單位可通過銀行轉帳方式進行集體繳費(詳見報名網站說明)。
(4)銀行轉賬后請務必將匯款底單、集體報考賬號、單位名稱、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至010-68404856,傳真后請撥打010-66553358確認傳真是否成功。完成上述工作4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使用賬務中心里的報考費用查詢功能確認匯款對賬成功。
(5)銀行轉賬截止時間為9月29日17:00。
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1)已參加過往次考試的考生可憑報考賬號和密碼直接登錄報名系統報名。
(2)參加集體繳費的考生不需進行個人繳費。
(3)銀行轉賬時請務必在附言欄或匯款用途欄中準確填寫集體報考賬號(即用戶名),在付款單位欄準確填寫付款單位全稱,因填寫信息不全無法對帳將全部退款。
(4)集體報名只接受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及各分支機構的集體繳費匯款,任何個人匯款一律退回。
(5)集體僅有遷入考生功能,沒有為各考生報考功能。
十三、如何打印準考證?
答:10月21日9:00-10月27日18:00,考生憑報名時獲取的賬號和密碼登錄銀行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頁面(網址:http://cj.ccbp.org.cn/apply/)自行打印準考證。
十四、如何退考?
答:已繳費并被確認報名有效的考生,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可于9月29日17:00前登錄報名網站,以刪除科目的方式進行退考。已繳的報名費在退考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后退回。報名周期結束后,不允許退考。
十五、發票如何申請?
答:考生在當次考試結束后登錄報名網站,通過電子發票系統直接申請并打印電子發票。電子發票只可在本年度內申請,跨年度將無法申請。原集體報名發票申請方式不變。
十六、新版《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需考取幾門方可獲得?
答:根據新的管理制度,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的考試方可取得。
十七、新制度下考試周期是否有變化?
答:新制度下考試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取得《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需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方可取得。(例:2014年上半年僅報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并通過,2014年下未報考任何專業科目或報考未通過,2014年上半年《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成績作廢;如需取得證書,2015年需重新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方可取得,以此類推)
特別說明:連續兩次考試為不間斷計算方式,例:2014年下半年與2015年上半年同為一個滾動管理周期,以此類推。
對于已經取得一個專業類別《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還欲取得其它專業類別證書的考生,在《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有效的情況下,可選報相應的專業類別,如通過并符合相關規定,即可獲得相應的證書。
十八、怎樣申請《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免考?
答:有3類免考條件:
(1) 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非金融專業(如會計師等)不在此免考范圍內;2013年12月31日之后評聘的不在此免考范圍內】申請人需出具由所在單位(需具有評聘助理經濟師資格的單位)用章(人力資源部人事章或公章) 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中必須寫明單位的聯系電話(此電話將向各機構總部進行認證,用于審核過程中的外調,請務必真實填寫)】及本人身份證正反面,以上材料掃描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銀行考試客服中心,以備審核與核查,郵箱:miankao@china-cbi.net。【以JPG或PNG格式,單張大小不得超過1MB,總數不超過6張。】
(2)通過人力社會保障部組織的考試,獲得初級及以上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申請人需下載免考申請表,按照申請表的要求真實填寫,與證書的專業類別頁一同上傳至報名網站。
(3) 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或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公共基礎》合格成績的。
申請人在報名時直接選擇該免考條件,系統將自動核查是否符合,無需上傳證明材料,2014年(含)之后獲得的《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不在免考條件3范圍內。
十九、中級經濟師,高級經濟師是否符合免考條件?
答:符合,申請方式與初級經濟師申請免考方式相同。
二十、經核查,如考生提供虛假免考證明材料如何處理?
答:一經查證,取消改考生當次所有考試成績。
二十一、新制度下,非銀行業從業人員考試通過后,是否可以獲取證書?
答:非銀行業從業人員考試通過后也可獲得證書。具體辦法詳見當次考試證書申領辦法。
二十二、老版證書是否繼續有效?
答:新制度規定:以往通過考試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包括相關專業的專業證書)可在原文件規定的范圍內繼續使用,待繼續教育(即證書年檢)有關規定出臺后,考生可持老版證書通過繼續教育(即證書年檢)來保持證書的有效性。
二十三、老版證書與新版證書有何區別?
答:新版證書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中國銀保監會(原中國銀監會)共同監制,中國銀行業協會用印的證書。老版證書與新版證書具有相同的使用效力,統一納入證書管理體系,均可通過繼續教育(即證書年檢)保持證書的有效性。
二十四、老版證書是否能直接換發新版證書?
答: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于2013年12月23日正式納入職業資格體系,證書管理需遵循有關的規定,故無法直接換取新版證書,但原老版證書依然有效。如果想獲得新版證書,對于持有老版證書的人員,按相關規定可免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只需選取《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任意相關專業類別,待成績合格并符合有關規定,即可獲得相應專業的新版證書。
二十五、如何進行跨省報考申請?
答:為實現屬地化管理,原則上不允許跨省報考,考生應在目前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報名考試。如確有必要跨省報考,在報名過程中做出相應的選擇后,請如實詳細填寫跨省報考理由,提交申請3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方可進行跨省報考。選擇跨省報考的考生名單將由我會統計整理后,在我會、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各會員單位進行備案。
二十六、關于免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的申請(免考1/2)的特別提醒
答:免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的申請(免考1、2),已納入考試成績連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任一專業類別的考試,并成功申請免考1、2,可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若在連續2次考試中通過了任一專業類別科目考試,未申請免考1、2或申請未通過,且無《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通過成績或第3類免考資格,該專業類別科目成績將過期。 連續兩次考試不以自然年計算,例如:2015下半年與2016上半年為一個管理周期。 一次免考申請周期為該考試批次報名開始日至證書申請開始日前二周的周五,考生個人申請免試的周期為報名開始日至報名結束日,集體用戶申請免試的周期為報名開始日至證書申請開始日前二周的周五,例如:2017年上半年證書申請開始日為2017年7月11日,則集體用戶申請免試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如有疑問,請撥打協會電話:010- 66553358。
(來源:中國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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