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考試大綱可在中國銀行業協會網站和東方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研修院網站查詢,下面是銀行從業中級資格考試的《銀行管理》考試大綱的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下面是東方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研修院網站公布的考試大綱,供大家參考:
【目前版本適用于2018年上半年的考試,下半年暫未公布考務通知】
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專業實務科目(銀行管理專業) 中級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
通過本專業類別考試,考察人員是否達到銀行業中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水平,具備與崗位匹配的履職經驗和能力,包括考察其對銀行業運行環境、銀行業監管體系、銀行主要業務與創新、銀行經營與管理以及銀行業消費者保護等內容的掌握程度,尤其是重點考察其公司治理理念、合規管理意識、風險管理經驗和內部控制能力。
【考試內容】
第一部分 銀行業運行環境
一、宏觀經濟金融環境
(一)了解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
(二)熟悉我國宏觀經濟政策體系
(三)熟悉我國貨幣政策環境
(四)熟悉我國財政政策環境。
二、銀行監管
(一)了解我國銀行業監管的良好標準
(二)了解國際銀行監管改革的主要內容
(三)熟悉我國銀行業監管的目標
(四)熟悉我國銀行業監管的理念
(五)掌握我國銀行業監管的工具及核心內容。
三、市場準入、現場和非現場監管
(一)熟悉市場準入的相關規則及實施程序
(二)熟悉現場檢查的有關內容及程序
(三)熟悉非現場監管的有關內容及程序。
四、監管強制措施與行政處罰
(一)熟悉監管強制措施的類型、條件及程序等有關內容
(二)熟悉行政處罰的原則、種類、程序及實施情況
(三)熟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銀行主要業務與創新
五、負債業務
(一)掌握負債業務的特征、主要風險點與管理原則
(二)掌握存款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三)掌握其他負債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六、資產業務
(一)掌握資產業務的內涵
(二)掌握貸款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三)掌握投資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七、其他業務
(一)掌握其他業務的內涵
(二)掌握支付結算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三)掌握銀行卡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四)掌握擔保類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五)掌握貸款承諾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六)掌握理財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七)掌握同業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八)掌握衍生品業務的內涵、主要風險點與監管要求。
八、金融創新管理
(一)了解金融創新的內涵、原則及發展趨勢
(二)熟悉組織架構、業務模式及互聯網金融創新等金融創新實踐
(三)掌握銀行金融創新管理及創新監管情況。
第三部分 銀行經營與監管
九、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
(一)熟悉公司治理的內涵、組織架構等有關內容
(二)熟悉內部控制的內涵、基本情況等有關內容
(三)熟悉銀行內外部審計的有關內容。
十、全面風險管理
(一)了解全面風險管理的內涵
(二)熟悉全面風險管理的架構、策略、政策、程序及相關管控手段
(三)熟悉銀行合規管理的內涵、流程、基本機制和合規文化建設。
十一、資本管理
(一)了解資本管理的內涵
(二)了解國際資本監管規則的演進
(三)熟悉我國銀行業資本監管框架、監管資本的構成與補充、資本計量等有關內容
(四)熟悉內部資本評估程序、信息披露及監督檢查等有關內容。
十二、資產負債管理
(一)了解資產負債管理的內涵、目標、原則及相關管理工具
(二)熟悉內外部定價管理的主要內容
(三)熟悉我國銀行利率風險管理現狀及監管制度要求。
十三、流動性風險管理
(一)了解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內涵
(二)了解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國內外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
(三)熟悉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監管要求。
十四、經營績效管理
(一)掌握銀行績效管理的基本內容
(二)掌握銀行薪酬管理的基本內容
(三)掌握銀行盈利管理的基本內容。
十五、信息科技管理
(一)了解銀行信息科技管理的基本情況
(二)熟悉對銀行信息科技管理的監管要求。
第四部分 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經營與監管
十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與監管
(一)了解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行業概況和功能定位
(二)熟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業務、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要求
(三)掌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要求。
十七、信托公司業務與監管
(一)了解信托制度、信托業的行業概況和功能定位
(二)熟悉信托公司的主要業務、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要求
(三)掌握信托公司的監管要求。
十八、財務公司業務與監管
(一)了解財務公司行業概況和功能定位
(二)熟悉財務公司的主要業務、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要求
(三)掌握財務公司的監管要求。
十九、金融租賃公司業務與監管
(一)了解金融租賃公司的行業概況和功能定位
(二)熟悉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要求
(三)掌握金融租賃公司的監管要求。
二十、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業務與監管
(一)了解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的行業概況和功能定位
(二)熟悉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的主要業務、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要求
(三)掌握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的監管要求。
第五部分 銀行業消費者保護
二十一、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熟悉銀行業消費者保護的內涵
(二)了解銀行業主要業務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情況
(三)熟悉銀行業消費者投訴處理的有關內容
(四)掌握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內容。
如本考試教材內容與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有抵觸,以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為準。
本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是2016年及以后一個時期考試命題的依據,也是應考人員備考的重要資料,考試范圍限定于大綱范圍內,但不局限于教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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